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經紀實務備考輔導(77)
來源:環球職業教育在線發布時間:2012-12-27 11:36:08
4.銷售工作流程
為了確保銷售工作有序、快捷、準確地進行,通常銷售工作依如下程序開展:
程序一:客戶接待與談判。
程序二:收取預定款性質的費用及認購合同簽訂。
該項工作由銷售人員與財務人員配合完成,認購合同由財務人員統一保管,在使用前由銷售人員按順序號領用,由銷售人員與客戶共同簽訂。在簽訂認購合同前必須與銷售經理核定房號,然后才能通知收取預定款性質的費用。
預定款性質的費用必須由財務人員直接收取并開具收據,財務人員在收取時,必須做好房號的再次核實,以及認購合同的核查工作,然后即刻做好賬目記錄,這些記錄包括房號、收取金額、合同編號、業主姓名、聯系地址及電話等。
程序三:交納首期房款、簽訂正式樓宇買賣合同。
認購合同中一般都約定有首期房款交納的具體時間(一般為簽訂認購合同后7~15日,具體天數因不同城市、不同項目而定),約定時間到達前2日,由銷售人員負責提醒客戶預備首期款,并將反饋情況向財務人員通報,并在到期日配合財務人員做好收取工作。
程序四:交納余款或辦理按揭。
程序五:其他售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