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房產經紀人培訓手冊19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0-11 08:41:15
三、關于法律文書的使用說明
在中介業務中物業顧問要對外使用的文書,主要有如下幾種:
1、 房屋租賃類: 《房地產求租居間協議》
《房地產出租居間協議》
《房地產租賃居間協議》
2、房屋買賣類: 《房地產出售居間協議》
《房地產求購居間協議》
《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
2、 最后簽訂的正式合同為:《房屋租賃合同》 (公司自擬)
《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 (杭州市統一示范文本)
《房地產出售居間協議》的使用:
1、 委托人的填寫:此處應填寫需要售房本人的名字,如產權所有人(一人或幾個)不能親自來簽約的,一定要有委托書,方可由受托人代簽。
2、 序言部分:主要表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所制訂本協議的。
3、 第一條:甲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4、 第二條:甲方需要出售房地產的具體情況,一定要屬實。特別要寫明:該房屋是否設置了抵押、租賃。建筑面積以產權證為準。
5、 第三條、第四條:總房款及支付方式
6、 第五條:傭金支付:
5.1 確認傭金
5.2 傭金的收取時間為買賣雙方簽約并收到定金或首付款時。
5.3 甲方逾期付傭,加收滯納金為傭金的萬分之二點一(每日)。
5.4 防范甲方跳單的條款。當我方介紹的求購方看過甲方的房屋后的六個月內,與甲方完成買賣交易或利用了我方提供的信息、機會等但未通過我方完成買賣交易的,都應向我方支付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