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經紀概論備考輔導(73)
來源:環球職業教育在線發布時間:2012-12-27 08:38:05
(四)經紀活動的方式
居間、代理及行紀。
1居間是指經紀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撮合交易成功并從委托人及其交易對象取得報酬的商業行為。
服務對象廣泛,沒有長期固定的合作關系。
2代理是指經紀人在受找權限內,以委托人名義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商業行為。
商業代理活動。經紀人只收取委托人的傭金。
3行紀是指經紀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已的名義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并承擔規定的法律責任的商業行為。行紀與代理的區別有兩點:一是經委托人同意,或雙方事先約定,經紀人可以低于(或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并因此而增加報酬;二是除非委托人不同意,對具有市場定價的商品,經紀人自己可有作為買受人或出賣人。
(五)經紀收入
傭金是經紀收入的基本來源,其性質是勞動收入、經營收入和風險收入的綜合體。
傭金可分為法定傭金和自由傭金。法定傭金具有強制效力,傭金的支付時間由經紀人與委托人自行約定,應將傭金的數量、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中介不成功時的中介費用的負擔等明確寫入合同。經紀人收取傭金時應當開具發票,并依法納稅和繳納行政管理費。
回扣與傭金。傭金以經紀合同為依據,回扣是由賣方暗中轉讓給買方具體經辦人的一部分讓利,收受回扣屬于違法違規行為。
信息費也是一類易與傭金混淆的概念。
信息費也是一類易與傭金混淆的概念。信息費是出賣信息商品的銷售收入。支付信息費滿足了買方的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