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經紀概論備考輔導(93)
來源:環球職業教育在線發布時間:2012-12-27 09:21:21
第四節 房地產經紀糾紛
房地產經紀糾紛的主要類型
房地產交易行為與經紀行為混淆造成的合同糾紛
居間行為與代理行為混淆造成的糾紛
居間合同關系是經紀人不得參與并決定委托人與第三人的合同關系。
經紀合同的權利義務不等造成的糾紛
經紀合同的主要條款欠缺造成的糾紛
服務標準與收取傭金標準差異造成的糾紛
締約過失造成的糾紛
經紀合同當事人的觀念和法律意識不足造成的合同糾紛
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糾紛
二、房地產經紀糾紛的規避與處置
制訂示范合同文本
示范合同文本可以發揮多重作用:
(1)既不干涉經紀活動的正常運行,又可以將合法的合同規則通過公開的途徑進行示范,鼓勵、督促合同當事人自覺把握自己的權利義務關系;
(2)示范合同文本的推廣,有利于合同當事人通過比較,改變交易陋習和不自覺的違規、違法、違約行為;
(3)示范合同文本的推廣,可以保護社會的弱勢群體,避免受到違反合同規則的惡意行為的損害;
(4)示范合同文本也是政府管理機構與行業協會公開進行宣傳,維護消費者利益、行業形象和政府的政策導向的有效手段。
(二)制訂服務標準,明確服務要求和內容
(三)告知必要的經紀活動事項,利于委托人監督
(四)加強對房地產經紀企業格式合同的監督管理
(五)對已經出現的糾紛,應及時協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