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產經紀概論輔導: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模式的概念與類型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0-12-16 0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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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模式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承接及開展業務的渠道及其外在表現形式。根據房地產經紀機構是否通過店鋪來承接和開展房地產經紀業務,可以將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模式分為無店鋪模式和有店鋪模式。
無店鋪模式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并不依靠店鋪來承接業務,而是主要靠業務人員乃至機構的高層管理人員走出自己的企業,直接深入各種場所與潛在客戶接觸來承接業務。這類機構通常有兩種,一種是以個人獨資形式設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另一種是面向機構客戶和大宗房地產業主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如專營新建商品房銷售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商品房銷售代理機構的業務開展似乎表現為有店鋪——售樓處,但售樓處實質上并不是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店鋪,不過這類機構通常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個人獨資機構雖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但并非以店鋪為主來承接業務的,其所面向的客戶大多是零星客戶,如單宗房地產的業主、住房消費者,也有少量機構面對大型機構客戶如房地產開發商,從事房地嚴轉讓等的居間業務。
有店鋪模式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通常依靠店鋪網點優勢來承接業務,通常是面向零散房地產業主及消費者,從事二手房買賣租賃居間、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其中,又可根據店鋪數量的多少分為單店鋪模式、多店鋪模式和連鎖店模式。單店鋪即只有一個店鋪,它通常也是經紀機構惟一的辦公場所,這是大多數小型房地產經紀機構所采取的形式。多店鋪模式是指一個房地產經紀機構擁有幾個店鋪的模式,通常的情況是這些不同店鋪分別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設立的分公司來經營,這些店鋪也是它們各自的辦公場所。這是一些小型房地產經紀機構有了初步發展以后常采取的經營模式。由于機構的發展還不夠成熟,店鋪數量也不多,因而這些店鋪常常是各自獨立經營,未能實現有效的信息聯網和連鎖經營。連鎖店模式是一些大型房地產經紀機構所采取的經營模式,通常擁有十幾家、幾十家乃至幾百家店鋪,且采取信息共享、連鎖經營的方式。這一模式包括直營連鎖經營模式和特許加盟經營模式兩種。
目前,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房地產經紀行業內還出現了一個新的經營模式——由一家房地產專業網站聯合眾多中小房地產經紀機構乃至大型房地產經紀機構而組成的網上聯盟經營模式,聯盟內的各成員機構均可通過一個專業的房地產網站來承接、開展業務。從目前情況來看,參與這種網上聯盟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大多主要從事二手房買賣和房屋租賃的居間、代理,通常還同時保留其有形的店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