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產經紀人經紀概論輔導:房地產經紀概述12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10-25 09:47:05
(二)房地產經紀業發展的歷史進程
1.中國大陸房地產經紀業的發展(1949年以后)
(1)1949~1978年內地房地產經紀業的發展
(1)解放初期,民間的房地產經紀活動仍較為活躍。當時整個房地產經紀活動比較混亂,一部分不法房地產經紀人員用欺騙、威脅等手段,對房東、房客或房屋的買主、賣主進行敲詐,索取高額費用,并哄抬房價。(2)在20世紀50年代初,政府加強了對經紀人員的管理,采取淘汰、取締、改造、利用以及懲辦投機等手段,整治了當時的房地產經紀業。隨后直到(3)1978年改革開放這段時期,由于住房作為“福利品”由國家投資建設和分配,整個社會的房地產資源配置并不是通過市場交易,房地產經紀活動基本上消失了。
(2)1978年到現在的中國內地房地產經紀業
改革開放為中國內地的房地產經紀業提供了孕育、生長的土壤。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恢復、活躍和發展壯大,以及境外房地產經紀機構和運作經驗的植入,房地產經紀業也開始復興,并取得了快速發展。
這一時期中國內地房地產經紀業的發展可以分為以下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萌芽階段(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初)。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初,中國房地產市場處于復蘇、萌動階段,房地產經紀活動隨之重新出現。
這一階段,在改革開放的前沿地區和沿海大城市,零星出現了致力于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企業,1988年12月,全國第一家專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機構——深圳國際房地產咨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第二階段:起步階段(1992—1996年)。1992年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之后,商品房地產開發快速發展。
(1)1992年、1993年一些沿海地區出現房地產投資過熱,1993年下半年國家開始宏觀調控。
(2)1994年7月出臺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1996年1月原建設部發布的《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97號),使房地產經紀行業的地位逐步得到了法律的承認。
(3)據不完全統計,到1996年底,全國注冊登記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已近萬家,同時從事中介、代理、咨詢服務的專職、兼職房地產經紀人員有幾十萬人,而且房地產經紀企業和經紀人員的數量還在迅速增加。
(4)當然,從全國范圍來看,房地產經紀業的發展是不均衡的,房地產經紀業在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地區發展得較早、較快,而在一些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則發展較晚、較慢。深圳僅1993年一年就批準成立了近70家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
(5)這個時期,政府部門依然承擔著房地產交易管理及部分中介服務,但隨著對改革認識的深化和房地產經紀業的成長,一些地方政府已開始著手搞活房地產三級市場的制度建設工作。
如1996年上海市政府從盤活存量,消化增量,拉動有效需求的目的出發,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加速存量房流轉的政策,為上海房地產三級市場的發展以及之后以存量房經紀為主要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企業的崛起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