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出戶籍新政 將高技能人才納入范疇
來源:正義網發布時間:2011-09-14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日推出新政,細化和完善人才引進相關政策,明確將高技能人才納入《上海市居住證》(人才類)申辦范疇。
據介紹,為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優化上海人才引進環境,發揮人才在促進上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核心作用,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日前分別印發《關于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申辦〈上海市居住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關于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引進人才落戶的相關規定進行了細化。
根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經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常住戶口聯席會議同意,對此間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的五方面規定進行了明確:一是明確了“本市金融、貿易、航運等現代服務業重點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的認定范圍。各行業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行業的特點,提出重點機構和重點領域的范圍,經聯席會議辦公室認定后,納入重點機構和重點領域的范圍;二是明確了高技能人才申請落戶的職業、工種范圍;三是明確了航運、傳統醫學、體育等行業專門人才的引進標準和有關程序;四是明確了區縣投資創業人才的引進標準,由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區縣相關主管部門制訂,報區縣政府批準后執行。相關標準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作為審核依據。五是明確了特殊人才的引進落戶,采取“同行專家或相關部門評估、行業或區縣推薦”的推薦機制和“聯席會議辦公室會議集體商議評定”的審核機制。
根據《關于申辦〈上海市居住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出發,結合本優先發展產業和重點發展領域的特點,從兩方面進一步放寬了申辦《上海市居住證》(人才類,下同)的條件:一是符合上海緊缺急需專業類別目錄的人員,其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的學歷條件從本科放寬到大專。緊缺急需專業類別目錄由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發布。二是明確將高技能人才納入《上海市居住證》的申辦范疇,具有國家二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上海重點行業緊缺急需的具有國家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在與實際用工的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可為其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此外,還進一步明確了緊缺急需的特殊專門人才,可由上海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評估推薦意見,經審核后按規定辦理《上海市居住證》。
上海市人保局透露,上述兩個《通知》印發后,上海將進一步發揮居住證、居轉戶以及直接落戶等人才引進政策的綜合效用,在充分體現人才評價的多樣性和產業發展的階段性的基礎上,充分運用并發揮行業對人才的評價作用和集體商議評定的機制作用,多渠道分層次引進經濟社會所需的各類優秀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