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家外企簽訂“保薪令” 限定最低工資
來源:經濟觀察報發布時間:2011-11-30
北京外資企業工會聯合會近日與仲量聯行、富士通研發、蒙特利爾銀行北京分行、京盾西科姆等50多家外資企業的行政高官及工會主席簽訂集體合同,約定外企職工工資不得低于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的120%,職工平均工資每年增長幅度不低于物價上漲幅度。多位外企高管表示,今年勞動力成本增加,來自員工的加薪壓力格外顯著。
這是北京外資企業工會聯合會第三次與外企簽訂集體合同。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協議專門增加了工資集體協商條款,根據不同企業特點量化了最低工資標準,增強了可操作性。資金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等企業一般性工作崗位(普通員工)工資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的150%,即1740元。輔助性工作崗位(少數低工資人員)工資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的120%,即1392元。
北京京盾西科姆電子安全有限公司總務部部長任躍民稱,今年勞動力成本明顯上漲,此前由于未能及時加薪,已發生多次人員流失問題。“特別是我們的一線技術人員,如果流動性太大,企業就需要一直培訓新人,增加了企業運營的成本,所以我們10月時已給多位一線員工加薪,而此次簽訂的協議覆蓋了我們60%的員工。”
任躍民介紹,相較于往年3-5%的員工漲薪幅度,京盾西科姆今年年初就已漲薪4-5%,全年預計漲薪幅度在6-7%.
多位高管表示,簽訂“保薪令”雖然增加了企業經營的壓力,但同時也規范了企業用人,可以為企業留住人才,反映了企業對待員工的態度。“研發類行業的人才對企業發展尤其重要,如果流失就會影響公司的發展。我們簽訂這次協議也是想表達對員工的重視。”富士通研究開發中心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長孫明珠說。
“簽訂這種集體合同還可以為公司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其實《勞動合同法》和《工會法》里都規定企業必須和工會簽訂集體合同,如果沒有簽訂,一旦發生勞資糾紛,員工可以因企業沒有簽訂集體合同而把企業告上法庭。”一位不愿具名的外企高管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