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最低工資標準四年內超2000元
來源:羊城晚報發布時間:2011-11-30
廣東公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七大發展目標
29日,廣東省政府公布了《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二五” 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 最低工資標準年均提高13%以上, 絕大部分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以上。按目前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1300元計算, 到2015年,最低工資將達到2110元以上。
七大目標首保民生
《規劃》將“以人為本, 保障民生”列為基本原則之首, 提出了七大發展目標:
———城鄉勞動者就業更加充分, 就業結構更加優化。全省城鎮新增就業600萬人以上, 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400萬人, 其中培訓農村轉移勞動力250萬人, 非農就業比例達到76%.
———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全面覆蓋,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逐步融合,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實現全覆蓋, 社會保險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區域間社會保險繳費負擔和待遇差距不斷縮小。城鎮職工參加養老保險人數達到3770萬人, 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達到2000 元以上;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300萬人; 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9300萬人, 城鄉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8%, 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80%和75%左右; 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2000萬人、3000萬人、2065萬人; 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服務率達到80%.
———高端人才隊伍不斷壯大, 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全面推進。適應廣東現代產業體系需要, 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具有國際水平的現代技工教育體系和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的終身教育培訓與職業能力評價體系初步建成。全省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950萬人, 其中專業技術人才達到550萬人,高技能人才達到400萬人(占技能勞動者總量的28%),農村實用人才達到150萬人,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比例為10∶38∶52.
———合理有序的工資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勞動者積極性進一步發揮。最低工資標準年均提高13%以上,絕大部分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以上。國有企業工資收入分配調控和監管更加有力,不合理的工資收入差距逐步縮小。公務員工資制度和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完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逐步健全。
———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就業者實現體面勞動。勞動關系法律法規體系更加健全,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的作用得到更好發揮。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2%,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0%,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達到90%.
———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科學化規范化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公務員考錄、考核、獎勵和交流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不斷提高。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聘用制度全面推進,符合事業單位運行規律和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公平公正、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體系基本形成。
軍轉干部安置模式進一步創新,自主擇業就業指導和管理服務體系更加完善,軍轉干部解困和穩定工作不斷加強。
———公共服務能力不斷增強, 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省、市、縣(市、區)、街道(鄉鎮)、村(居)五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 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大市場初步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加快,城鄉社會保障卡持卡數量達到7800萬人,持卡率達到75%.
養老金將有調整機制
《規劃》特別提出,要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和物價上漲等因素掛鉤的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高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建立最低養老金制度, 提高新農保養老待遇水平,鼓勵企業通過建立企業年金提高職工養老保險水平。
《規劃》還將提高農民工綜合管理服務水平,促進農民工融入城鎮作為其中一項重要任務提出。同時要加快落實國家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和省內轉移辦法, 實現省內省際順暢轉移。提高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比例, 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 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預防與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在構建農民工綜合管理服務體系方面,《規劃》要求, 要加快建立覆蓋農民工的普惠公共服務制度,推動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向基層延伸,推進城鄉勞動者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和落實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的配套政策, 為農民工提供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會保險、健康計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