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產經紀人房產經紀概論之房地產經紀機構(8)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2-12 16:48:17
為了迎接2011年房產經紀人考試,育路教育網小編特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經紀人房產經紀概論之房地產經紀機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取得一個好的成績!
1.單店經營模式
這種模式即房地產經紀機構直接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經營,沒有下設的分支機構。對于有店鋪經營模式的機構而言,其表現形式就是只有一家門店。這是多數小型房地產經紀所采用的方式。
由于房地產經紀行業大量小型機構的存在,無論是否有店鋪,采用這種模式的機構數量是非常大的。目前我國約有三分之一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采用這種模式。
2.連鎖經營模式
連接經營模式最早是在商品零售業出現的。由于連鎖經營企業規模大,具有大量采購大量銷售的能力,使其能獲得進貨價格上的數量折扣,成本較低,從而售價也較低。在連鎖經營方式下,每家連鎖店都有標準的商店門面和平面布置,以便于顧客識別和購物,并增加銷售量。
連鎖經營還有效地克服了零售企業由于店址固定、顧客分散造成的單店規模小、經營成本高等缺點,使企業可通過統一的信息管理、統一的標準化管理和統一的廣告宣傳形成規模效益。
后來,連鎖經營也成為房地產經紀機構規模化運作的一種方式,它通過眾多直接經營組織單元統一運營管理模式、統一品牌標志和宣傳、統一人員培訓、并通過機構內部的信息系統進行一定的信息共享,擴大企業的服務范圍,可以獲得房地產經紀機構的規模效益。
目前這是國內外規模化房地產經紀機構普遍采納的一種經營模式,在連鎖經營模式中,房地產經紀機構與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之間的關系有兩種。一種是隸屬關系,即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是房地產經紀機構出資設立的分支機構,這種連鎖經營可稱為直營連鎖經營;
另一種是契約合作關系,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是被房地產經紀機構授權使用該機構品牌、商業標識管理模式或其他知識產權的獨立企業,這種連鎖經營通常被稱為特許加盟連鎖經營。
目前,直營連鎖經營是我國各類房地產經紀機構較多采用的一種連鎖經營模式,特許加盟連鎖經營模式在以存量住房經紀業務為主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中有所采用,同時也有極少數以新建商品房經紀業務為主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始嘗試采用特許加盟連鎖經營模式。
特許加盟連鎖是將連鎖經營與特許經營相結合的一種經營模式,最早起源于美國,到目前為止已在包括餐飲業、零售商業、房地產經紀等多個行業中得到廣泛應用,是現代經濟中發展最快和滲透性最強的商業模式。
特許經營具有以下4個共同特點:
(1)(法人)對商標、服務標志、獨特概念、專利、經營訣竅等擁有所有權。
(2)權利所有者授權其他人使用上述權利。
(3)在授權合同中包含一些調整和控制條款,以指導受許人的經營活動。
(4)受許人需要支付權利使用費和其他費用。
3.混合經營模式
混合經營模式首先是指直營連鎖與特許加盟連鎖經營的混合。由于直營連鎖與特許加盟連鎖經營各有利弊,一些大型房地產經紀就采取了兩者并舉的混合模式。即在擁有分支機構的同時,授權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與分支機構同樣的業務。
據美國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NAR)的統計,2007年,全美經紀人總數超過10萬人的經紀公司有三個,即21世紀不動產(14萬左右)、ColdwellBanker(14萬左右)、Re/Max(12萬左右)另外,KELLERWILLIIAMS的規模也比較大,有7萬4千人左右。
在這三大公司中,除21世紀不動產采用單一的特許加盟連鎖經營模式外,其他兩家公司都采用了直營連鎖與特許加盟連鎖并舉的混合經營模式。
目前,我國規模化房地產經紀機構中也出現了同時采用直營連鎖經營與特許加盟連鎖經營并舉的混合經營模式。甚至21世紀(中國)不動產,也放棄了其母公司一貫堅持的單一特許加盟連鎖經營模式,改用直營連鎖經營與特許加盟連鎖經營的混合經營模式。
4.此外,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房地產經紀行業內還出現了一種新的經營模式—由一家房地產專業網站聯合眾多中小房地產經紀機構乃至大型房地產經紀機構而組成的網上聯盟經營模式,聯盟內的各成員機構均可通過一個專業的房地產網站來承接、開展業務。從目前情況來看,參與這種網上聯盟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大多主要從事存量房買賣和房屋租賃的居間、代理,通常還同時保留其有形的店鋪。這是另一種形式的混合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