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產經紀人制度與政策輔導: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的意義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8-15 11:06:42
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的意義
1.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計劃管理。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計劃管理,能使項目的開發建設有計劃、按順序有條不紊地展開。這就是說,通過使用一個動態計劃管理,將工程項目全過程和全部開發活動納入計劃軌道,項目有序地達到預期總目標。
2.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組織管理。這是指通過職責劃分、授權、合同的簽訂與執行,以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各種規章制度,形成一個高效率的組織保障體系,使項目的各項目標得以最終實現。
3.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協調管理。其意義是為開發項目提供協調和諧的公共環境,保證項目開發建設順利進行。協調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開發項目與外部環境、項目各子系統之間,以及項目不同階段、不同部門、不同層次之間的關系進行溝通與協調。這種溝通與協調將更有利于睦鄰公共關系,吸納融通資金,尋找材料設備供貨渠道,廣攬優秀設計和施工隊伍,獲得市場競爭優勢,促進產品銷售。在各種協調之中,人際關系協調最為主要,項目經理在人際關系協調過程中處于核心地位。
4.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控制管理。其意義是有利于對項目的質量、工期和成本進行控制,并獲得最大的綜合效益?刂乒芾碇饕峭ㄟ^計劃、決策、反饋和調整等手段,采用項目分解,各種指標、定額、階段性目標的貫徹執行與檢驗等措施,對開發項目的工程質量、施工工期、資金使用、成本造價等進行有效控制,以確保開發項目用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