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產經紀人制度與政策輔導:建設項目選址管理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8-11 14:39:03
建設項目選址管理
將計劃管理和規劃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就能保證各項建設工程有計劃并按照城市規劃進行建設。《城市規劃法》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的選址和布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設計任務書報請批準時,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書。”
(1)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內容。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和建設項目規劃選址的主要依據。
(2)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審批權限。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按建設項目計劃審批權限實行分級規劃管理。
(a)縣人民政府計劃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
(b)地級、縣級市人民政府計劃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該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
(c)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計劃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
(d)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計劃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
(e) 中央各部門、公司審批的小型和限額以下的建設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縣、市人 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
(f)國家審批的大中型和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并報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例題: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主要是報建和( )兩部分內容。
a.審批管理 b.網絡管理 c.批后管理 d.人工管理
答案: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