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制度與政策第四章考點(18)
來源:環球職業教育在線發布時間:2012-12-26 10:09:28
第三節 建設工程施工與質量管理(熟悉)
一、項目報建制度
1994年8月原建設部發布了《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根據該管理辦法:
(1)凡在我國境內投資興建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包括外國獨資、合資、合作的開發項目都必須實行報建制度,接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管理。未報建的開發項目不得辦理招投標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接該項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2)報建的程序為:開發項目立項批準列入年度投資計劃后,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有關批準文件,領取《工程建設項目報建表》,認真填寫后報送,并按要求進行招標準備。
(3)報建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工程規模、開工、竣工日期、發包方式、工程籌建情況共九項。
二、施工許可制度
原建設部于2001年修正發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的范圍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2)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并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4)必須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開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應該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分解為若干限額以下的工程項目,規避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例題1: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是( )建設工程。(2001年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試題)
A.工程投資額30萬元以下的 B.建設面積300㎡以下的
C.建設面積500㎡以下的
D.工程投資額30萬元以下且建筑面積在400㎡以下的
E.投資額50萬元以下且面積不超過300㎡的
答案:AB
解析: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