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出題特點分析(2)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7-30 17:52:38
2.注重大綱和教材的變化及增加內容
歷年考試大綱對《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考試內容的要求雖有變動,但基本要求還是一致的。但是近幾年的考試特別注重出奇、出新,尤其是出新:一是當年《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大綱、指導教材的新增內容;二是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新變化內容,都是當年出題的重點。2008、2010年本門課程指導教材均進行了修訂,新增了不少內容,如物權法,土地制度,房屋登記辦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等。因此,也出了不少新增知識點的試題,如:
例題1:.異議登記不當并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應由( )承擔賠償責任。(2009年房地產經紀人制度試題)
A.登記機構
B.異議登記申請人
C.登記機構的經辦人
D.登記機構和申請人共同
答案:B
解析: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例題2:新開發的商品住宅區內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服務用房的房屋登記,由( )。(2008年房地產經紀人制度試題)
A.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一并申請登記
B.業主委員會申請房屋登記
C.物業服務企業申請房屋登記
D.房屋登記機構直接登記
答案:A
解析:《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筑區劃內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例題3: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 )。(2009年房地產經紀人制度試題)
A.0.5%
B.1.0%
C.1.2%
D. 1.5%
答案:B
解析: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
需要指出的是,從上面提示中可以看出,今年教材變化較大,但主要是刪去了不少內容,新增內容只有第六章“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與政策”的“第三節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另外,2009——2010年新出臺政策,還有:
(1)關于印發《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的通知(建房[2009]274號);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3)《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房[2010]53號);
(4)《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
(5)2010年6月07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規范商業貸款二套房認定標準,要求:住房套數依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認定。對于在擬購房所 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中其家庭已登記有成套住房的;或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的;或已有住房的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6)以及房屋拆遷政策得否有變化,因為關于房屋拆遷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已公開征求意見半年多。
以上政策應當留意多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