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房地產經紀人相關知識考試輔導:共有物管理費用負擔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9-07 10:49:04
物權法解釋:第九十八條【共有物管理費用負擔】
第九十八條 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解釋】本條是關于共有物管理費用負擔的規定。
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第一,對共有物的保存費用,即為保持共有物免于毀損、滅失,處于良好安全狀態或使用狀態而支付的費用。例如對共有的汽車在一年中支付的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養費、存放費等。
第二,對共有物作簡易修繕或者重大修繕所支出的費用,如修理共有的電視機所支付的修理費;裝修共有的房屋所支付的費用。
對共有物的其他負擔,例如因為共有物對共有人以外的人造成損害,而向受害人支付的償金。如共有的房屋倒塌造成他人損害,而向受害人賠償的醫療費、誤工損失費等。
在按份共有中,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
在共同共有中,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原則上由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即由其他的共有財產,如共有的積蓄中支付。但是共同共有人另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我國婚姻法允許夫妻約定財產制,夫妻可以把家庭財產,部分約定為共同所有,部分約定為各自所有。例如,甲乙二人為夫妻,雙方在結婚之時約定婚后各自的工資收入為各自所有,獎金收入為共同共有。同時約定對家庭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用品的購買實行AA制。婚后甲乙二人商定共買一輛汽車,約定雙方各出資10萬元,同時約定所購汽車為夫妻共同財產。在購買汽車后,在對汽車的費用支出問題上,如果甲乙二人有約定,則依約定行事。如甲乙二人約定對該車的所有管理費用支出也實行AA制,則依此約定。如果甲乙二人沒有對該車的管理費用支出做出約定,則由二人共同負擔,即從二人共有的獎金中支付該車的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