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經紀相關知識知識點3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1-07 17:05:33
一、內容提要:本講主要講述法律概述和民法的相關內容。
二、重點、難點:
考試要求
1.掌握自然人、法人和合伙;
2.掌握民事法律行為;
3.掌握代理的概念和種類、代理關系和代理權、代理行為;
4.熟悉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和法律的適用;
5.熟悉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則;
6.熟悉訴訟時效;
7.了解法律和法規的含義;
8.了解民事法律關系;
9.了解民事責任;
第一章法律和消費者權益保護
第一節法律概述
一、法律和法規的含義(了解)
1.法律一詞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含義。
廣義的法律是指由立法機關或國家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和,包括憲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律、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等規范性文件。
狹義的法律在中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
2.法規一詞也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含義。
廣義的法規是指法律、法令、條例、規則、章程等的總稱。
狹義的法規在中國是指法律效力低于憲法和法律的規范性文件,包括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地方性法規。
二、中國現行法律體系(熟悉)
中國現行法律體系包括憲法、法律(基本法律、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規章(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等。
(一)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它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點,。又具有與其他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1)憲法的內容不同于其他法律。其他法律的內容只涉及社會生活的某一個方面、某一個領域。
憲法的內容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根本問題,它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2)憲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都要以憲法為依據。正如人們通常所說的,憲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
(3)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