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習慣性失敗中走出來,首先是認識失敗的類別及其失敗的原因,其次是具體研究走出習慣性失敗的辦法。
→習慣性失敗的類別及其原因
在管理實踐中,可能遇到的失敗情形多種多樣。我們有必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并且從中找到失敗的類別及其規律性,以便根據不同類別采取不同對策。
根據的經驗,可以把大多數的習慣性失敗分成以下四個大類:
第一類是,“不許或禁止員工做什么”的制度,但是做不到令行禁止。公司里的禁止條款,得不到有效落實就屬于這個范疇。比如,工作場所禁止進食,但常常會有員工偷偷進食,時間長了不了了之。不許打架,但是打架斗毆現象卻層出不窮。為什么做不到令行禁止,主要原因在于管理層或者視而不見放任不管,或者不能嚴格按規章進行處理。 第二類是,期望員工按標準做事,并且做到不出差錯,但是現實是員工或者很難按標準做,或者即便按標準做還會出錯。比如作業標準對螺絲數量有具體要求,但稍不小心就少打了一顆螺絲;管理者再三強調安全的重要性,員工不小心把自己手指割傷了等等。這樣一類錯誤,我們通常稱之為“無意識差錯”,所謂無意識差錯,就是那些非主觀意愿所犯下的錯誤,制度、要求或培訓等一般管理手段都沒有辦法解決這類問題。
第三類是,希望員工養成良好習慣,但是很難做到。比如,工廠內要求正確著裝,但員工就是做不到;工廠內要求將垃圾分類投放,但是員工就是隨便扔。主要原因是,管理者缺乏耐心和堅持,或者沒有找到便于堅持并最終讓員工養成良好習慣的好辦法。
第四類是,公司嘗試改善創新,但是每次都以失敗告終。比如,要求員工主動改進自己的工作,即便出臺了獎勵措施,但員工總是無動于衷。管理者設計了許多激勵措施,一心想調動員工積極性,員工就是不領情或提不起精神。主要原因是,企業內沒有推動改善革新的良好機制,缺乏適于改善和變革的文化和氛圍。
有心的讀者,你也許還可以想出的例子來。針對以上四類習慣性失敗,建議的解決辦法
「第一類:杜絕不良行為,需要管罰并舉」就是說,要減少甚至杜絕不良行為,需要管理者長期關注和監督,發現違規行為要及時給予違規者相應的行政處罰(重大違規,如貪污的給予一級處分:除名;嚴重違規,如不聽從上司安排的給予二級處分:記大過;一般違規,如遲到早退的給予三級處分:記小過),決不手軟。特別需要說明的是,人們經常采用的“罰款制度”其實不是一種好方法,建議不用或少用。
人力資源管理:如何從習慣性失敗中走出來?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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