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期貨從業資格法律法規考試重點資料6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3-01-04
期貨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辦法經典總結
注:幾日內全部是工作日,有別于其他章節,除下列外,其他全是5 個工作
日。
1 、免除首席風險師決定前10日報告
2 、臨時任職高管人員3 日內向證監會及派出機構報告外。臨時任期只有6
個月
3 、違規被調查,期貨公司自知悉日期3 個工作日內報告
一、條件:可以分四大類(一般董事監事、獨立董事、董事長正副總經理、
財務營業部負責人)
1 、高級管理人員應遵守:自律規則、行業規范和公司章程、恪守誠信、勤
勉盡職
應具有:誠實信用品質、良好的職業道德、履行職責所需經營管理能力
在期貨等相關機構從業8 年以上的,可免試期貨從業資格,
下列不可以當高管:
①解除職務、撤銷資格、開除日起 5年以內的
②受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的,執行期未滿3 年
③因違規托管、整頓、撤銷日起的負責人未滿3 年
④認定不適合人選日起 2年以內
⑤在黨政機關任職的。
2 、除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外的一般的董事、監事具備條件:
①具有證券、期貨等金融業務或法律、會計3 年以上經驗或經濟管理5 年以
上經驗
②專科以上
3 、獨立董事條件:
①具有證券、期貨等金融業務或法律、會計5 年以上經驗或相關的高級職稱
②本科、學士學位
③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
④必須得時間和精力
其中下列人不可以擔當:
①在期貨公司或關聯方范圍任職的人員及近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人員
②在持股5%以上、前5 名股東、有業務聯系和利益關系的機構任職人員及近
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人員
③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人員
④近1 年內擔任上述①- ③的人員
⑤在其他公司擔任除獨立董事的人員
4 、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的條件:
①期貨經驗3 年上、金融業務4 年上、法律會計5 年上(研究生學歷除期貨
年限外可放寬1 年)
②本科、學士位(期貨10年、金融8 年以上經驗的可放寬至專科)
③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
5 、經理層條件
①從業資格
②本科、學士位
③認可的資質測試
6 、總監理、副總經理的條件:基本同董事長條件,除③外
①上述5 的條件
②期貨經驗3 年上、金融業務4 年上、法律會計5 年上(研究生學歷除期貨
年限外可放寬1 年)
③擔任期貨、證券等金融機構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不少于2 年或具有相當的
經驗
7 、財務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條件:
①從業資格
②本科、學士
③財務負責人:會計師或注冊會計師;營業部經理:期貨3 年上或金融4 年
上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