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統計師《統計相關知識》輔導:統計指數(14)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4-28 16:30:11
2.平均指數的編制方法
平均指數是計算總指數的另一種形式,它是在個體指數的基礎上編制總指數的一種方法,即先計算出個體指數,然后對其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總指數,以測定總體現象的平均變動程度。
(1)加權算術平均指數
加權算術平均指數的數量指數公式:
由綜合指數變形為加權算術平均指數時,應以相應的綜合指數的分母做權數。
(2)加權調和平均指數
由綜合指數變形為加權調和平均指數時,應以相應的綜合指數的分子作權數。
例5: 已知某市場三種食品食品情況如表4-4所示。計算三種食品的銷售量總指數。
表4-4 三種食品的銷售資料
解:根據表4-4的資料,計算三種食品的銷售量總指數應采用加權算術平均指數形式,以基期銷售額作為權數,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