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統計師《統計相關知識》輔導:統計指數(11)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4-28 16:26:45
3.綜合指數體系與平均指標指數體系的關系
綜合指數體系是對總指標進行因素分析的表達形式,而平均指標指數體系是對平均指標進行因素分析的表達形式,從分析的目的看,它們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形式。但從運用資料和分析的結構來看,二者又有一定的聯系。由于兩種指數體系分析的目的和資料要求不同,因此運用同一資料,一定要分清用哪一種指數體系,否則容易出現計算錯誤。從通常的計算規律來看:
(1)首先看資料中的數量指標是否能夠求和。因為計算平均指標指數必須用數量指標之和作分母,才能求出平均數,然后才能加以對比。如果數量指標不能求和,就沒有分母,就無法計算平均數。所以在數量指標不能求和的情況下,只能選用綜合指數體系。
(2)在數量指標能夠求和的情況下,需要看分析目的和要求。如果要求對總指標進行因素分析,宜采用綜合指數體系;如果對平均指標,則宜采用平均指標指數體系。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幾種常用的重要指數
(五)幾種常用的重要指數
1.零售價格指數
主要有零售價格指數、居民消費指數、農副產品收購價格指數、農村工業品零售價格指數、工農業商品綜合比價指數、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和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等。其中與人民生活關系最為密切的是零售價格指數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零售價格指數是觀察和分析經濟活動的重要工具之一。我國零售價格指數編制中的一些主要問題說明如下:
(1)選擇代表規格品
我國目前對消費品分為食品類、衣著類、日用品類、文化娛樂用品類、書報雜志類、藥及醫用品類、建筑裝潢類、燃料類等八大類。我國目前編制的商品零售價格總指數中,城市指數所選商品為352種,農村指數所選商品為404種,其中52種為農業生產資料。
(2)典型地區的選擇
典型地區的選擇既要考慮其代表性,也要注意類型上的多樣性以及地區分布上的合理性和相對穩定性。
(3)商品價格的確定
一種商品的綜合平均價格是該商品在一定時期內的牌價、議價、市價的加權平均,其權數是各種價格形式的商品零售量或零售額。
(4)權數的確定
為便于計算,權數一律取整數。
(5)指數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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