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提高勞務報酬個稅免征額
來源:東方早報發布時間:2012-03-08
全國政協常委鄭惠強:
1980-2011年的31年中,“工資、薪金所得”免征額先后四次調整,從800元提高到3500元。“而勞務報酬所得的稅收免征額依然保持在800元,31年內未作任何調整。”全國政協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同濟大學副校長鄭惠強向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遞交提案稱,應大幅提升勞務報酬所得個稅免征額。
2011年9月1日,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稅起征點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鄭惠強說,個稅起征點調整對進一步保障廣大勞動者、特別是工薪階層生活起到了積極作用。“然而,對于這重大政策調整,以勞務報酬為主要收入的群體卻難以從中受益。”
以勞務報酬為主要來源的勞動者作為低收入群體,收入來源單一、金額相對較少、收入穩定性差。“但是,僅僅因為他們與被服務單位之間不存在穩定的、連續的勞動人事關系或勞動合同關系,納稅起征點明顯偏低、稅負相對較重。”鄭惠強說,稅負不公現象損害了這類勞動者的根本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