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城市規劃師規劃相關知識輔導:大都市的內涵和概念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2-06
大都市或稱大都市區,是一個大的人口核心以及與這個核心具有高度的社會經濟一體化傾向的鄰接社區的組合。
從本世紀50年代開始,西方發達國家城市的發展模式與發展速度迅速變化。一方面城市工業和接掌技術高度發展,使人口、資金和技術以更快的速度向大城市及其周邊地區集聚;另一方面,城鄉之間交通高度發達,城市由長期的向心集聚向相對分散的郊區發展。城市高收入階層從中心區外遷,隨之工業、服務業也出現郊區化趨向,城市空間不斷向外拓展,大城市邊緣新城鎮大量涌現。這種城市集聚和擴散的雙向推動使大城市地域迅速擴張,從而形成以大城市為核心,與周邊地區保持密切社會經濟聯系的城市化地區 大都市區。可以說,大都市區的形成與發展是現代城市化進程的一個重要特征,也是21世紀世界城市化的發展趨勢。
大都市區已是國外最常用的城市功能地域概念,美國早在1910年就提出大都市的概念,并于1949年正式建立具體的統計標準用于國情普查,命名為大都市區(簡稱SMA);以后又分別改稱為標準大都市統計區(SMSA)和大都市統計區(MSA)。類似都市區的概念在加拿大稱為“國情調查大都市區”(CMA),在英國稱為“標準大都市勞動市場區”(SMLA),在澳大利亞則稱“國情調查擴展城市區”(CEMD)。
世界各國甚至一國在不同時期對大都市區中心城規模都有不同的標準。美國1910年規定中心城人口只要達到5萬以上。②日本政府規定大都市中心城區人口必須在50萬以上,我國尚未建立官方的大都市區中心城規模標準,學術界對此亦未形成定論,但比較傾向性的意見認為中心城規模應在50萬人口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