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城市規劃師規劃原理輔導:城市形象與城市發展規劃的關系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2-06
城市發展規劃與城市形象關系密切。在城市規劃中,城市定位包括時空定位、功能定位與目標定位。在城市形象設計中,要先做出城市形象定位。二者都牽扯定位問題,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城市規劃定位是根據一個城市的地理位置、交通條件、資源優勢、人文環境、文化背景和經濟實力等諸多因素,所做出的關于該城市在空間(全省、全國、全世界)或時間(歷史、現實、未來)上的地位與作用的判析。
城市規劃定位多用于城市發展戰略的制定。這種定位根據需要,可以分為城市的歷史定位、城市的現實定位和城市的未來定位。在現實定位中,又可分為城市的功能定位、城市的目標定位等。而城市形象定位,指從城市形象評價的角度,著重于對一個城市今后發展起長期、穩定、根本作用的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在此基礎上對該城市做出的定位。
城市形象定位與城市規劃定位,都要求在做出定位時遵循科學、客觀、準確的原則。然而,兩者又有區別。第一,目的完全不同。規劃定位的目的是為了正確地選擇本城市的發展戰略和制定符合這個戰略要求的各種規劃,而城市形象定位的目的則在于為形象設計與推廣奠定必要的前提。第二,側重點不同。城市規劃定位側重于區位、資源、產業、交通、科教、人才等的因素,并且常常以城市定位的名稱見世。城市形象定位則除此之外還強調對人、對人的精神狀態的綜合考慮,是人與物兼顧的原則。城市形象定位在一定意義上涉及面更廣。第三,觀察角度不同。規劃定位所表述的主要是規劃人員根據決策者指示和本城市實際,以及征詢專家意見之后得出的結論;而形象定位所表述的,除此之外,必須顧及公眾的反映與愿望,同時還帶有引導、幫助公眾正確認識該城市真實情況的性質。第四,公開化程度有所不同。規劃定位往往只為黨政機關有關人員了解并掌握即可,因而不必要全部公開。形象定位不同,為了更好的得到公眾的認同與支持,它宜公諸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