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期貨法規問題答疑(7)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6-12
問題內容:
假設:大連商品交易所對會員和客戶就黃大豆一號合約的持倉限額分別是50000手和20000手。該交易所的甲會員和乙客戶在2007年8月8日分別買入黃大豆一號合約50000手和19000手,那么甲會員和乙客戶應該怎樣?( )
A、甲會員向大連商品交易所報告持倉情況,乙客戶向開戶的期貨公司報告持倉情況
B、甲會員向證監會報告持倉情況,乙客戶向大連商品交易所報告持倉情況
C、甲會員和乙客戶都向大連商品交易所報告持倉情況
D、甲會員向期貨業協會報告持倉情況,乙客戶向開戶的期貨公司報告持倉情況
你的答案: a 標準答案:c
解 析:《期貨交易所管理法》第八十一條
老師回復您好,這個題目本身出的就有問題,此題不必看了。本體涉及的是課本第43頁第八十一條法律條文,法律規定是客戶或會員應當向期貨交易所報告,客戶如果沒有報告,那么會員應當向期貨交易所報告,但實際情況下,實際情況下往往都是會員替客戶向交易所報告,同時會員也通知客戶主動減倉或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