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 2010年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時間6月23日-7月7日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6-18 16:33:05
甬人專〔2010〕70號
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局,寧波保稅區、寧波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寧波杭州灣新區人事勞動局,大榭開發區人事局,市屬各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在甬省部屬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人考〔2010〕2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項目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2:00—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
房地產經紀人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2:00—4:30 房地產經紀概論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
下午2:00—4: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含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報考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的條件: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經濟、投資經濟、房地產價格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2.報考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條件: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二)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需要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三)報考條件中有關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關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報考條件中涉及時間期限的一律計算至2010年12月31日。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人員,必須在當年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考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2個科目分別由客觀題型和主觀題型組成,客觀題型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型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規定的位置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考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回收。
五、報名辦法
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6月23日至7月7日。屆時,考生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時,考生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或《2010年度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照片的要求為2008年以后拍攝的免冠白底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文件信息量應為10-20k之間,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電子照片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聯系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傳真)。
今年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并確認無誤后,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前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是否準確,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則責任自負)和“網上交費通知單”(附件1),經所在單位及業務主管部門(其中檔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檔案存放部門蓋章)初審同意后,于7月6日至8日到市人事考試辦公室(柳汀街557號人才大廈一樓人事服務大廳考試辦公室窗口)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87145993、87134800)。縣(市)、區考生在當地人事(人事勞動)部門指定的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考人員《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經紀業務工作年限證明(附件2),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報考房地產經紀人并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還須提交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及縣(市)、區報名確認點收到考生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后,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并符合報考程序者,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的房地產估計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往年已參加過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續考人員(報考同一級別),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7月21日至3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
首次報考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10月13日至1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同時在寧波考試網(www.nbks.net)下載“應試須知”等材料。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2546號和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75元、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85元收取,由考生在網上交費。
七、組織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組織工作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負責(電話:87145993、87134800),考生需要購買考試用書的,請填寫《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訂書匯總表》(附件3),在現場確認時可一并訂購。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影響大,涉及面廣,備受社會關注,各縣(市)區、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嚴格掌握報考條件,加強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寧波市人事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