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5.4.1 成本法最基本的公式 成本法最基本的公式為:積算價格=重新購建價格-折舊上述公式可針對下列3類估價對象而具體化:①新開發的土地;②新建的房地產(此處指房地、建筑物兩種情況);③舊的房地產(此處指房地、建筑物兩種情況)新開發的土地和新建的房地產采用成本法估價一般不扣除折舊,但應考慮其工程質量、規劃設計、周圍環境、房地產市場狀況等方面對價格的影響而予以適當的增減價調整。例如,運用成本法評估某在建工程的價值,即使該在建工程實實在在花了較大的成本,但在房地產市場不景氣時,要予以減價調整。 求取新開發的土地價格、新建的房地產價格和舊的房地產重新購建價格的基本步驟是:①搞清房地產價格構成;②測算各構成部分的金額;③將各構成部分的金額累加。 5.4.2 適用于新開發土地的基本公式 新開發土地包括填海造地、開山造地、征用農地后進行“三通一平”等開發的土地,在舊城區中拆除舊建筑物等開發的土地。在這些情況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為:新開發土地價格=取得待開發土地的成本+土地開發成本+管理費用+投資利息+銷售費用+銷售稅費+開發利潤對新開發區土地的分宗估價,成本法是一種有效的方法,因為新開發區在初期,房地產市場一般還未形成,土地收益也還沒有。 5.4.3 適用于新建房地產的基本公式 在新建房地的情況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為:新建房地價格=土地得成本+土地開發成本+建筑物建造成本+管理費用+投資利息+銷售費用+銷售稅費+開發利潤在新建建筑物的情況下,上述公式中不含土地取得成本、土地開發成本及應歸屬于土地的管理費用、投資利息、銷售費用、銷售稅費和開發利潤,即:新建建筑物價格=建筑物建造成本+管理費用+投資利息銷售費用+銷售稅費+開發利潤在實際估價中應根據估價對象和當地的實際情況,對上述公式進行具體化。 5.4.4 適用于舊房地產的基本公式 在舊房地的情況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為:舊房地價格=土地的重新取得價格或重新開發成本+建筑物的重新購建價格-建筑物重新購建價格在上式中,必要時還應扣除由于舊建筑物的存在而導致的土地價值減損。 在舊建筑物的情況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為:舊建筑物價格=建筑物的重新購建價格-建筑物的折舊 |
輔導科目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模考試題班 |
講師 |
在線購買 |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66 |
試聽 | 10 |
試聽 | 2套 | 試聽 | 黑敬祥 |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 40 |
試聽 | 10 |
試聽 | 2套 | 試聽 | 史貴鎮 |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 40 |
試聽 | 10 |
試聽 | 2套 | 試聽 | 史貴鎮 |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40 |
試聽 | 10 |
試聽 | 2套 | 試聽 | 史貴鎮 |
|
房地產估價師論壇熱貼: |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2011年房地產估價師案例分析備考資料26 |
|
閱讀下一篇:2011年房地產估價師案例分析備考資料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