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統計局:2012年河北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4-28
關于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設區市職改辦、統計局,中省直有關部門職改辦: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印發的《關于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2]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2012年度我省統計專業技術初、中和高級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范圍
從事統計及相近專業工作的專業人員。
二、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2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日期定為10月14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中級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2:00高級統計實務
(注:高級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三、報名條件
(一)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二)學歷資歷條件
1、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2、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統計專業初級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雙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3、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統計及相近專業工作,取得統計師或相近專業中級技術資格滿2年以上;
(2)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統計及相近專業工作,取得統計師或相近專業中級技術資格滿4年以上;
(3)在企業及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從事統計工作25年以上的業務骨干,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統計師或相近專業中級技術資格6年以上。
(4)符合《河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中規定的破格條件的人員。
四、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5月15日—7月15日。
報名地點:單位所在地設區市統計局職改辦,駐石中、省直單位到省統計局職改辦報名。
五、具體要求
(一)做好考試準備和宣傳工作。各設區市收到通知后即可根據當地情況安排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同時要利用報紙、電臺、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加大報名工作宣傳力度,并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全國統計考試辦公室將在中國統計信息網“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適時發布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信息,請及時告知考生。
(二)認真負責,切實做好考生報名工作。報考人員需填寫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由所在單位簽字蓋章后,攜帶本人畢業證、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張(驗原件留復印件)到單位所在地設區市統計局報名。
各設區市統計和人事職改部門要對考生認真負責,熱情服務,并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及省有關考試規定執行,對報考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核驗報考人員的有關證件材料。
(三)及時、準確上報考試信息。各市務必要在8月10日前將報名人數、考場設置情況及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報省統計局職改辦。
各市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報考人員有關信息的錄入和匯總工作,確保信息質量,及時準確上報考試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
高級統計師考生信息由設區市統計局將考生《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及有關材料報省統計局職改辦進行審核,經省職改辦審查合格后,下發準考證。《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可登錄河北省統計局網站(http://www.hetj.gov.cn)下載。
(四)做好教材征訂工作。各市要切實做好教材征訂工作,為保證考試用書能及時發到考生手里,應摸清底數,確保足量征訂,可在考生報名的基礎上進行預定,避免小數量反復征訂,要以誠信服務考生,確保考生對正版考試教材的需求。教材征訂時間要在6月15日前一次性征訂。
高級資格考試不指定教材,考試大綱在國家統計局外網下載。
(五)認真組織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各市要妥善做好試卷運送、交接和保密工作,確保試卷安全、杜絕泄密事件發生。
組織、指導監考人員認真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今年考試繼續使用考場情況記錄卡,請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仔細閱讀記錄卡上的內容和注意事項,并做好指導監考人員正確使用(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的工作。考試結束后,要組織監考人員認真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收齊答題卡,并將答題卡按照準考證號碼順序排列好,確認無誤后與考場情況記錄卡一起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內。因特殊情況,使用考試備用卷的要說明情況,并在考試備用袋上方注明“啟用”兩字。
(六)及時通知考生查詢考試成績。2012年考試成績查詢業務將于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在網上開通,考生可登陸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頁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為便于查詢,要在準考證的適當位置(如準考證背面)打印該專欄的網址域名。
六、高級統計師申報評審有關問題
(一)申報評審高級統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符合河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方可參加評審。
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發放國家統一印制的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5年評審有效。省內當年合格標準,由省職改辦與省統計局商定,報全國統考辦同意后執行,省內合格證書僅可參加下年度評審,逾期無效。
(二)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時間安排,按省職改辦有關規定執行。
(三)申報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和評審的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任職資格時間計算到2012年12月底。
(四)在統計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公務員,如符合《河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可以申報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和評審,但取得任職資格后不予聘用。
七、加強組織領導
(一)為了確保我省今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各級統計、人事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認真負責,共同做好考試管理工作。
(二)要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保密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使他們盡快熟悉和掌握有關的政策規定、工作紀律、業務知識及防范考試舞弊行為的方法,切實履行好職責,確保考試各環節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嚴肅考風考紀,加大考試監督力度。考風考紀是考試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保證考試成績真實有效的關鍵。各市要認真學習并大力宣傳《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12號),抓好考風考紀工作,強化考試管理、考場紀律和保密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嚴格考試紀律,認真落實考試管理責任制,對考風考紀出現的新問題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維護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確保考試各環節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考點要在入口處等明顯位置標注考區、考場,并張貼考場示意圖、考試時間、考場規則和應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規定等。對違反紀律的按照人事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四)嚴格執行財政紀律,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收費標準按照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關于統計專業職稱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價行費[2008]11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各設區市統計局要在考試結束后按照省局統考辦的時間要求將應繳的考務費、教材費匯至省統計局財政匯繳專戶。
(五)省統計局職改辦電話:(0311)8705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