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統計師考試準考證領取時間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4-17
其他
(一)各地務請在6月底前將中初級考試報名資料通過《人事教育在線處理系統》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功能模塊分別錄入或導入數據庫,7月底前編排好考場設置,9月20日前做好準考證的核發工作,10月8日左右做好試卷接卷工作,10月11日之前上報值班人員姓名、職務和值班電話等工作。
(二)考務費收取標準仍按浙統考辦〔2000〕1號文件規定執行,初級105元,中級210元,上交省局費用初級40元,中級60元,各市考辦務請在10月底前統一上交省考辦。匯款地址及賬號如下:
單位:浙江省省級機關會計核算中心
賬號:33001619880056618170
開戶行:建設銀行體育場路支行
(三)各級統計部門參加本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不得參與考務工作。
(四)各級人力社保、統計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并盡力為應考人員報考提供便利;同時要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省人力社保廳《關于貫徹〈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意見》(浙人社發〔2011〕264號)、《關于印發〈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79號)等文件的最新規定,加強對考紀考風的管理和教育,確保資格考試的客觀、公正、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