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建言:以定向減稅 增加職工工資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發布時間:2012-03-05
當前,我國在拉動國民經濟發展的“三駕馬車”中,出口需求因歐盟債務危機使全球經濟面臨二次探底,走出困境并非易事;投資需求則因流動性過剩、財政壓力大及通脹高企也難以為繼。因此,能否有效地啟動內需,便成為未來經濟能否保持穩健發展的極為重要的因素。這一基本觀點已成為學術界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共識。為此,各級政府近年來一直在將如何有效地擴大內需作為一項極為重要的工作來抓,然而,時至今日,擴大內需仍然尚未得到有效地啟動。當前,有效地擴大內需迫在眉睫。
我國居民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達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續下降,2010年降至僅為35%左右。
據有關分析顯示,我國經濟發展多年來一直存在著內需不足的問題,而內需不足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國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其主要表現是在初次分配中,勞動者報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例偏低。經濟學認為,衡量一國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平的主要指標是分配率,即勞動報酬總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在發達國家,勞動報酬總額占GDP的比重通常保持在55%到60%之間,而根據全國總工會的數據顯示,我國居民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達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續下降,2005年已降至36.7%,22年間下降了近20個百分點。2010年這一指標更降至僅為35%左右。這就造成了我國居民收入水平明顯偏低及消費不足的情況。
消費不足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瓶頸。要真正有效地擴大內需,關鍵還在于能否在不斷提升社會保障水平的基礎上,持續增加居民收入水平,以形成居民既“有錢花”又“敢于花錢”的環境。
在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下,世界經濟經受“二次探底”的影響的基本態勢將不是短時間內便可以扭轉的。這一時期又存在著原材料成本、勞動力成本、資金成本、土地租金、環境保護方面壓力的綜合影響,使我國的中小微企業面臨嚴峻考驗。多數中小微型企業的盈利明顯下降,毛利潤僅有幾個百分點的水平,不少企業因職工的工資收入低,職工的流失情況嚴重且招工困難。
就城鎮范圍來說,增加居民的收入,最重要的是增加廣大企業職工的收入。增加職工工資收入水平是擴大內需的需要,也是提高企業以至整個國民經濟競爭力的需要。但這時要求企業單方面增加職工的工資水平就會直接增加企業的人力成本,加重企業的負擔。因此,應該從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入手,調整居民勞動報酬、企業和國家在初次收入中的分配比重,以達到增加居民收入的目的。
定向減稅政策既增加了居民的收入,又沒有增加企業負擔。
在上述背景下,要讓企業主動讓利向職工增加工資,其可以動用的資源空間是十分有限的。而大幅度地減稅以減輕企業的經營壓力和提高職工的收入水平,可能會相應地增加財政壓力,而且還可能因企業對減稅額的“吞食”而使其不能相應地將其轉化為職工工資的增加。為此,我們認為,可以采用定向減稅的方法來調整居民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以增加職工收入水平。
所謂定向減稅政策,是指根據企業對社會的貢獻度(建議用納稅額的大小確定)向企業返還一定水平的稅額,讓企業將其用于增加職工的工資。納稅額高的企業,返還稅額的比例便高,反之亦然。運用定向減稅政策增加職工工資,可以使具有較高生產效率的企業,在不增加成本壓力的情況下,能獲得更多的稅額返還用于增加職工工資,因而其職工的收入水平較其他企業為高,從而能進一步提高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一定程度上緩解中小微型企業在經營上的壓力及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定向減稅政策既增加了居民的收入水平,又沒有增加企業的負擔,還能提高社會整體生產效率。因此,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上看,定向減稅均是通過給企業減稅的手段,在維持企業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變的情況下,降低國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是提高企業工資收入水平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實施定向減稅政策的過程中,要注意兩點。第一,稅務部門應該組織相關機構,測算包括減稅幅度及其對財政影響等關于定向減稅的有關數據,并在此基礎上盡快地確定具體的定向減稅政策以及相關操作辦法。第二,為使實施定向減稅政策時,向企業返還的稅額能全額轉化為企業職工的工資增量,稅務部門和勞動部門要做好相關的監督工作,同時,也要充分調動企業工會及職工對企業相關工作進行監督的能動作用,以保證該項稅收優惠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