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務員錄用制度的困境
來源:天水行政學院學報發布時間:2011-12-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我國當前錄用制度的運行過程中,資格條件的確定與審查過于隨意和主觀,不夠客觀與科學的面試又往往成為錄用中關鍵的淘汰環節。如果在這兩個階段不加強相應的防弊措施,公務員錄用制度也就失去了其應有的價值與意義。所以防弊是錄用制度改革的重點,應然的防弊,要實現職位分析的科學化與動態化,聘請專家共同實現職位分析的流程:組織的任務 個人的職業生涯可能、工作分析、職務說明書的形成等,并嚴格根據職務說明書的規定,發布招考公告并進行客觀公正的資格審查;真正實現筆試與面試成績的結合,改變以面試決定錄用結果的規定,同時要對面試考官進行系統的培訓,并在面試前通過抽調與輪調的方式選擇考官以保證面試過程的科學與公正;考察階段應弱化對高道德的要求,且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意識形態的衡量標準,并以此固定標準對考生進行相對客觀的考察。
傳統“高道德自律”的思維定勢決定了當前公務員錄用“德才兼備”的非正式要求,意識形態的貫徹傳統更是給予今天的錄用考試以經驗和借鑒,“官本位”的殘留意識也要求中國公務員錄用制度施行時防弊措施的相應加強。在此基礎上減少對道德的關注,對意識形態由傳統的知識性考查向實踐性考查轉變,并在整個錄用流程中實現防弊措施的完善,就是解決我國公務員錄用困境的主要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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