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鼎高管大“逃亡” 陳奕標“維穩”托孤
來源:時代周報發布時間:2012-02-16
盛傳已“跑路”的華鼎融資擔保公司(下稱“華鼎公司”)董事長陳奕標,2月11日終于重新露面。
而他上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時是1月初廣東省人大會上“陳奕標報了個到就請假走掉了”,有知情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如是表述。
風口浪尖之上,陳奕標又把自己置于鎂光燈下。2月11日他緊急召開華鼎公司的中高層會議,被外界解讀為“維穩”。2月13日,陳奕標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四分鐘專訪,為自己的“經營管理失誤,參與過橋貸款”向公眾道歉。2月14日,華鼎公司給時代周報記者發來一份聲明,聲明中稱“廣東省、市有關部門已表態支持我司平穩度過困難期”。
頗為諷刺的是,一名原華鼎公司中層向時代周報記者透露,“維穩并沒有起到什么作用,現在除了最初跟陳奕標一起賣通訊器材起家的那幾個,高層基本走得差不多了。”而廣東省幾家較為著名的擔保公司和中小企業貸款公司的高管也向時代周報記者證實,“這幾天的確有跟原華鼎部分人員洽談面試事宜。”深圳某行業內資深人士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憂心忡忡:“若本次政府不出手相救,華鼎破產應該就在這三四個月間了。”
生死存亡,百日之間。彼時,陳奕標正奔走在省市金融辦與各大銀行的空隙里,協商解決方案。各種傳聞并沒有因為陳的露面而減少,反而甚囂塵上:華鼎東莞分公司和佛山分公司辦公室被憤怒的客戶砸壞;陳奕標早有幾個護照傍身,隨時準備出逃;更有甚者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前些日子陳奕標“囑托朋友幫忙照料孩子”。
敗走麥城,陳奕標“托孤”?
最近陳奕標受到的最大指責為“挪用客戶保證金”,“截留貸款”。廣東省某擔保公司董事長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個指責的確有些“冤枉”了陳奕標。“最準確的說法叫做"分貸款用"”,該董事長下了這樣一個定義。
該董事長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分貸款用”和“挪用客戶保證金”最大的區別就是前者是客戶事先知曉的情況下與華鼎所簽的內部協議;后者則是徹徹底底的違法亂紀行為。該董事長稱,“分貸款用”具體操作手段為:“如果我作為客戶向銀行貸款1000萬,我實際拿到手的只有500萬,另外500萬華鼎拿去做投資。在我還上500萬時,華鼎也須交還給銀行500萬。”
“但最大的問題是,”該董事長稱,“投資項目的錢也許暫時收不回來,在客戶還款時期華鼎未必還得上那筆錢。而客戶作為第一借款人,銀行只管向客戶索要。”
而按此比例推測,廣東省多位擔保行業資深人士認為,陳奕標此時的資金缺口“應該不少于20億”。上述多位人士均表示“此數字雖然為眾人推測,但也僅僅限于推測層面”。在時代周報記者問及此事時,華鼎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華鼎并不直接收受那部分“分貸款用”的錢,“華鼎只是作為第三方為客戶擔保把錢放在其他領域進行投資”。
深圳某擔保行業資深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陳奕標最初是通過“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促進會”這個平臺為自己公司經營運作的。“當時他如此運作的時候我個人就不是很贊同”,該人士言外之意對陳奕標“以公謀私”不公之感。
而華鼎公司在業內“分貸款用”的模式也堪稱獨創。其實早在2004年,廣東省信用擔保協會某中高層就已經向陳奕標本人以及政府作出了“委婉的風險提示和警醒”,該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稱:“那時候我就覺得,華鼎出事是遲早的問題。”但遺憾的是,或許由于該風險提示過于委婉,并未引起相關部門足夠重視,且當時的陳奕標正處于各種諸如“廣州市杰出青年”、“首都榮譽市民”、“廣東青年五四獎章”的種種光環之下,華鼎公司也正風生水起。
一語成籖,而今華鼎搖搖欲墜。上千家受牽連的企業提心吊膽,更有部分客戶跑到華鼎公司東莞和佛山分公司怒砸辦公室(華鼎員工對時代周報記者坦承“聽說過此事”),某自稱熟識陳奕標的業內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稱:“陳奕標自己都已經覺得華鼎救不過來了,只是在作最后努力而已”,該人士稱“前些日子陳奕標給好友打電話囑托若自己不在期間請好好照顧孩子”。
時代周報記者上網搜索華鼎公司最近的招聘信息發現,華鼎公司急聘法律顧問,其東莞和佛山分公司急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專員、會計、高級客戶業務經理以及業務經理。而廣東某些業務較為穩健的擔保公司高層則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已經有金融辦的領導要他們“去華鼎把一些優質的客戶接轉過來”。
墻倒眾人推,繼工行全面停止跟華鼎公司的進一步合作項目之后,交行等相關人士均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已經給華鼎下達“限期一個月進行全面風險排查,若有不可控即提前催還貸款”等要求,并對時代周報記者明確表示,今后“不會選擇跟風險太大的擔保公司合作”。
未雨綢繆,銀行并非“見死不救”
陳奕標四面楚歌之際,銀行們也有著自己的委屈。
某一直跟華鼎公司有著深層合作的國有銀行高層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華鼎公司“打著支持小微企業的名號”四處申冤,好像“不支持華鼎就是不支持小微企業”。該高層對這個邏輯十分不理解:“某些擔保公司確實打著支持小微企業之名行高利貸之實”,該高層續稱:“若真要幫扶小微企業,本行就可以做到,況且在利率和保證金方面要比華鼎等擔保公司低一倍。”
該高層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監管層本著扶持擔保行業、小微企業對銀行一竿子打死民營擔保公司的做法“頗有微詞”,曾叫該銀行領導去“商談有關事宜”。
去年,工行發文提高銀擔合作的準入門檻,明確規定只與政府背景的擔保公司合作—此舉震動廣東擔保業界,因為全省有牌照的數百家擔保公司中,滿足要求的只有區區4家。但據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工行廣東分行仍然按照靈活的標準對一些政府參股、信譽較好、資本殷實的民營擔保公司繼續提供額度和資金上的支持。
華鼎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華鼎公司與各家銀行的關系已經趨于緩和,并且已經跟某國有銀行重新簽訂了一份大的合同。事后時代周報記者致電該國有銀行總行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那份合同僅為“續簽”,并不是新的合作。
另有不具名金融業分析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該銀行采取的措施是“逐步退出”,因為“如果不續簽,該行損失會更大”。前述該行相關負責人對這一說法不作評價,以示默認。
一家北京擔保公司副董事長透露,受民間借貸危機影響,2011年下半年,多家國有銀行收緊了擔保政策,采取提前還貸和只收不貸、暫停民營擔保公司貸款業務等措施。
而銀行們的無奈在于,問題性貸款直接掛鉤的是員工們的收入。據華夏銀行(600015)某省分行的中層跟時代周報記者私下聊天時表示,華夏銀行對待不良貸款的態度是,如果產生了任何一筆不良貸款,分行或者支行的行長直接降到業務經理的位置,什么時候貸款收回什么時候官復原職。
同樣存在類似手段的還有湛江商業銀行,湛商行某中層對時代周報記者稱,該行不良貸款直接跟年終獎金掛鉤。“如果年終獎為十萬,只要有任何一筆貸款收不回來,十萬元一分沒有。”
如此巨大的生存壓力迫使各銀行不得不收緊銀根,對有理由可質疑的貸款謹慎再謹慎也就不足為奇。
而擔保公司以及小額貸款公司在中國現有的金融體系中位置較為尷尬,屬于具有金融性質的非金融機構。按照前述某擔保公司董事長對時代周報記者之言“擔保公司處于爹不疼娘不愛的狀態”,曾有媒體公開質疑監管歧視,只是更多業內人士認為,如何在現有體系下保全自己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前路漫漫,擔保公司何去何從?
存在即是理由。某民營擔保公司董事長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銀行雖然也做小微企業,但從銀行貸款畢竟需要一個“略顯漫長的過程”,而擔保公司所盡義務更多是“救急救窮”,每年擔保公司代保金額約為800億元,“其中60%-70%用在了中小企業”,該董事長表示“擔保公司對中小企業的貢獻是不容忽略的”。
深圳某擔保行業資深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本次華鼎公司的危機直接體現出全國擔保行業存在的普遍問題:“風險與收益不平衡”,該人士稱,按照行業慣例,擔保公司的收益約為2.5%~3%,而所承擔的風險卻是100%。“也就是說,十擔代保業務,只要有一擔為不良貸款,意味著十擔業務收益盡失。”
在此過程中,風險控制管理便顯得尤為重要。該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介紹,擔保公司僅憑做擔保業務很難維持正常盈利,而如果投資失利則對公司產生巨大創傷。加上代償風險,很有可能“短時期內資金斷流出現崩盤摧毀”。
該人士表示,若想在現有體制下做好擔保公司主要有四點。“其一,把擔保不作為主要經營方式,如同歐美的擔保公司享受政府補貼,對中小企業做純粹扶持”;但同時該人士也覺此點很難做到:“其二,注冊資本金必須足夠龐大”,他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如若本次華鼎注冊資本金完全為實,沒有任何虛構注冊,本次危機雖然困難但也并未無法渡過。“其三,做擔保公司一定不能有很強烈的短期收益預期,踏實衡量每一個項目的可實施性,不能貪多冒進”。
該人士續稱,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做擔保公司股東要有平和心態,不能總期待巨額利潤,過于強烈的短期盈利欲望導致整個企業沒有尺度,發展失去穩健”。
而針對監管歧視問題,該人士則有自己的看法:“由于擔保公司出現較早,政府對其扶植要比小額貸款公司成熟許多”,他為時代周報記者舉例證明:“擔保公司只要穩步經營三年,且單筆代保數額在一定范圍內就可享受免除營業稅,同時享受政府1%的風險補償補貼”,該人士稱:“這些在小額貸款公司身上是完全不存在的”。
“陳奕標本可以做得很好的”,該人士評價。他對華鼎公司及陳奕標本人現在的狀況表示遺憾。廣州黃埔大道西盈隆大廈42層華鼎公司的辦公室,一進門就可看到右手邊玻璃柜子里的奧運火炬,陳奕標曾為奧運火炬傳遞手,照片上的他激情四射。
華鼎公司能否薪火相傳,時代周報記者將保持進一步關注。而在業內人士看來,本次事件所折射出的擔保行業的種種問題和無奈,銀行對“銀擔合作”的重新考量,監管層面對帶有金融性質的非金融機構或多或少的差別性對待更將成為日后久談不息的話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