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安邦強制員工買自家保險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發布時間:2012-02-02
2月1日,農歷春節長假后不久,春節快樂的氣氛尚未完全褪去,一則關于“安邦保險強制員工購買自家保險”的消息卻在網絡上炸開了鍋。疑似安邦內部員工的網友 “雯子胖子”于1月31日率先在微博上發帖曝料:安邦保險總公司辦公廳于1月30日在內部OA系統上發通知,要求公司所有員工必須購買5萬元保險,并責成各工作組組長和分公司負責人牽頭執行。一時間,“安邦保險強制員工買保險”等消息在微博、論壇上瘋傳,并引發眾多關注。
對此,安邦保險相關負責人2月1日回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時表示,“必須”購買是筆誤,通知寫錯了,而目前發錯的通知已經撤下來了。該人士稱這只是希望員工體驗公司的產品,公司并沒有強制員工購買保險,員工可以自愿選擇購買也可以不購買。
必須買5萬元自家保險?
1月31日,一則關于安邦保險的內部消息在微博上被曝光,并迅速引發了各方關注。
這條微博由網友“雯子胖子”率先發布,該網友稱:“請大家幫助轉發:安邦保險昨日在內部OA發通知,強迫所有員工購買5萬元保險,圈10億現金,最新消息,截至今日,各級機構負責人調去北京開會,要求回去推動,總部大廈只許進不許出,出門必須出示已買保單,很多人猶豫明天是否去上班。兩款產品名稱為價值增長999和黃金鼎5號,兩款產品極不劃算。”
帖子公開后,很快,包括天涯論壇在內的多個論壇和網站也有了相關內容及回應。截至2月1日下午2時31分,不到一天時間,新浪微博“雯子胖子”的原貼轉發量已有1106次,回復250多次。而天涯論壇于昨日凌晨上傳的相關帖子——“安邦保險強行攤派”已被網友們點擊了14802次,回復168次。
根據網絡上陸續發布的消息和內部文件截圖顯示,1月30日安邦保險總公司辦公廳在內部OA系統上發布了一則通知,通知稱:“總公司推出新年送大禮活動,在編員工投保壽險產品,年回報率預計6%,所有在編員工,每人必須投保價值增長999號產品(期交,至少投保5年期,每年保費至少1萬元)或者黃金鼎5號產品(躉交,保費至少5萬元)……請各工作組組長、分公司負責人牽頭,于1月30日(星期一)17:00前將所轄人員名單及計劃購買產品金額,以省為單位匯總上報至辦公廳郵箱……”
第一則通知發布后,又有據稱是安邦內部員工的人士在網上曝料,稱安邦保險總公司又就此事再次發布了第二則通知,要求各渠道所轄機構負責人前往安邦大廈參加會議。據該網友透露,會議的主要內容就是督促各機構按“規定”完成此次“送大禮”活動。
事件關注度迅速升溫。
安邦回應稱系“筆誤”
消息曝光后,《每日經濟新聞》在北京、上海的多名記者隨即對包括北京、上海等地的安邦保險總部及分公司員工及官方的相關部門進行求證。
國內某知名保險公司經紀公司的張先生在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表示,他老婆在安邦保險公司工作,安邦保險確實強制要求他老婆購買5萬元保險。湖南地區某險企的劉先生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安邦保險確實要求員工購買保險,但是買的人并不多。
此后,安邦保險集團有關負責人在2月1日下午告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知》寫錯了,該人士表示,發錯的文件已經撤下來了。
據其表示,安邦保險在編的員工超過萬名,公司不可能強迫員工購買,“這次事件只是筆誤,這是通知寫錯了引起了誤會。你看上面寫的是新春送大禮,結果后面來了個‘必須’怎么怎么樣,這不前后矛盾嗎?……”該人士進一步解釋,“是這樣的,這兩款產品收益不錯,剛過完年就看大家有沒有需求購買,內部或者有優惠什么的,就征集情況,前面寫的好好的新春送大禮,后面寫錯了……”該人士同時告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錯的文件我們已經撤下來了。”
對于網貼稱安邦保險叫分支機構負責人去北京開會,該人士表示,省公司及分支公司的人一般在這個時候過來述職,分支機構人員在開會。
同時,該人士向記者表示,此次內部員工是否購買產品,完全取決于員工自愿,不存在不購買進行處罰的情況。
對于官方所解釋的“筆誤”和“并非強迫”,記者在向多地的安邦員工求證時,一些員工們雖然沒有從正面回應是否“被迫”購買,但對記者提出的問題,大多采取不置可否的態度。某員工表示,公司內部現在對此事非常敏感,“通知是發給全體的,沒有誰能與這件事無關。”另一位員工也表示“還是別問我了,你們知道就行了。”
險企內部攤派并非個案
一位保險從業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私下向員工攤派銷售任務。各家險企或多或少都有類似現象存在,“特別是新公司成立或者有新產品發布的時候”,她說,有的公司攤派得少,有的公司攤派得就很頻繁,“從幾千到上萬不等,一般會鼓勵員工自己購買或者推薦親朋好友購買,如果一下子攤派5萬元也確實太狠了點。”
一位壽險公司的管理層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很多保險公司發展初期都出現過類似情況,但一般不會擺在明處,尤其是以通知的形式下發。“通常在剛剛開展業務亟需拓展規模的時候,如果公司對資金提出了較高要求,在資本金補充不暢、市場接受需要過程的情況下,有時候也就不得不向內部人開刀。”北京中高盛律師事務所李濱律師認為,如果強制購買屬實,則從《保險法》的角度上來說,違反了自愿原則,而從《勞動法》的角度來看,也違反相關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安邦保險是國內第八家保險集團公司,目前擁有財險、壽險、健康險、資產管理四塊保險牌照。安邦保險目前注冊資本120億元,資本金規模居產險業第二位,股東背景強大,包括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