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古馳19員工索賠 控訴內部17項嚴苛規章
來源:香港商報發布時間:2012-01-05
繼去年10月之后,近日又有19名GUCCI(古馳)深圳萬象城店員工發起投訴,責超時加班、強迫化妝、侵犯隱私等17項“虐工”行為,并要求對其加班費用和身體摧殘進行補償。據悉,GUCCI對此次的投訴內容持否定態度,并稱不會予以賠償。
員工不滿改進措施
去年10月備受關注的古馳深圳萬象城店離員工勞資糾紛事件已和解。但由于各方均簽署保密協議,具體賠償方案無法得知。
GUCCI中國公司市場與傳訊總監黃建雄(Ben)昨日在接受本報采訪時稱,去年11月1日起,GUCCI開始實行每天8個小時工作制排班,并保持總體工作小時數量不變。此外,還推行新的薪資福利架構,并于12月公布一項「特殊追加款方案」,以獎勵長期服務的員工。
據GUCCI在職員工提供的文件顯示,如簽署該方案,員工可以獲得4個月的底薪作為補償,“買斷”之前所有加班費用。如不簽署,則視為自愿放棄。
古馳一位員工昨日向記者透露,她們聽聞上次投訴的員工每人獲得近20萬元的賠款,但對在職員工,僅以4個月底薪(約1.6-2萬元)買斷,這一方案使得許多員工心生不滿,希望通過投訴得到合法補償。
申訴過程障礙重重
此次代理古馳員工投訴的劉枝桂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深圳羅湖區勞動監察中隊已受理此次投訴,并召開數次協調會,但由于雙方的訴求差距較大,調解達成一致的幾率不大。
對于員工提出對加班費及身體摧殘的補償,古馳方面稱加班如有超時,可按工時計算,但身體損害與工作本身并沒有關聯證據,所以不予賠償。
此外,員工還提出古馳侵犯人權及隱私;強迫化妝;上班期間喝水、去洗手間必須申請等17宗罪。但劉律師表示,許多訴求可能得不到法律保障,特別是用工方式和工時計算方面,而且內地工會在這些方面也沒能切實維護工人權利,所以調解過程中障礙重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