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估師考試理論與實務知識點15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2-29
第二節 房地產的特性(10特性)
1.不可移動(位置固定性)(掌握)
房地產位置固定,不可移動。其自然地理位置不可移動,但其社會經濟位置可能發生變化。
不可移動性決定了房地產只能就地開發、利用或消費,不能在不同地區之間調劑余缺,因此房地產市場不是全國統一市場,而是地區區域市場
房地產具有供給有限特性,本質上在于( )。【2004年真題】
A.土地總量有限
B.規劃限制
C.房地產不可移動
D.價值量大
【答案】C
2.獨一無二(掌握)
也稱為獨特性、異質性、非同質性、個別性
沒有兩宗完全相同的房地產
難以出現相同的大量供給,使房地產之間不能完全替代,價格容易受個別因素的影響,房地產交易難以采取樣品交易方式
盡管如此,房地產存在一定程度的替代性和相互間的競爭,這是估價替代原理的基礎
房地產的獨一無二特性導致了( )。【2007年真題】
A.難以出現相同房地產的大量供給
B.房地產市場不能實現完全競爭
C.房地產交易難以采取樣品交易的方式
D.房地產價格千差萬別并容易受交易者個別因素的影響
E.房地產價值量大
【答案】ABCD
3.壽命長久(熟悉)
對于土地而言,也稱不可毀滅性或永續性,建筑物壽命長久。
可以為其占用者帶來持續不斷的利益
注意土地出讓年限對房地產使用收益年限的限制 轉讓房地產后,受讓房地產人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原出讓年限扣減已經使用年限后的余額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但是依法未獲批準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