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估師考試制度與政策第一章知識點2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2-29
5. 國有土地
內含
所有權歸全民所有,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國有土地的范圍(土地管理法)
城市市區的土地
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征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國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依法不屬于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市居民的,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集體遷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屬于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特殊情況
建制鎮的土地所有權問題區別對待
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途徑(四種)
劃撥
出讓
轉讓
租賃
關于國有建設用地的相關規定
使用權人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還有部分處分的權利)
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如需改變用途,必須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
房隨地走
地隨房走
6. 集體土地
內含
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所有
三種具體形式
村農民集體
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
鄉(鎮)農民集體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一般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集體所有土地的范圍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一般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法律明確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除外)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集體所有
法律明確規定屬于集體的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如無規定屬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