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學、職校、中心小學、實小、實幼,教師進修學校、技術學校、特教學校,民辦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0年6月1-3日(上半年),2010年10月25-27日(下半年); 采用個人先向學校提出申報,經學校審核后再向我局集中報名;社會人員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區、市)教育局報名。 二、申報地點 惠安縣教育局人事股402室。 三、認定要求 (一)201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范圍對象、認定條件、申請材料等按照《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執行。 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者,方可向我局申請認定。 (二)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和要求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認定程序 (一)申請辦法 應屆畢業生申請高中教師資格的,由所在高校學生處統一報名后,向泉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請;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統一審核后集中向我局申請;社會人員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區、市)教育局提出申請。 (二)受理機構 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在惠安的申請人,由我局受理; 泉州市市直學校的教師資格認定由鯉城區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受理。 (三)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由我局認定; 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我局受理后,集中報送泉州市教育局認定。 五、提交材料 (一)材料清單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請使用A3復印紙雙面打印后對折使用。其中,第1頁為封面,第2、3頁為內頁,第4頁為封底。封面加蓋單位公章); (二)整理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和《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自行下載,并按要求打印。下載地址:./(惠安教育信息網)。 六、教師資格認定錄入系統 繼續使用"教師資格單機版錄入系統"錄入教師資格認定基本信息。各校集中報名的,學校應負責申請人的信息錄入工作;社會人員應自行錄入信息,在報名時將信息一并拷貝上交。 教師資格單機版錄入系統(初始密碼為jszg)和系統初始化基礎信息20100520下載地址:./(惠安教育信息網)。解壓安裝后登錄系統,在“系統設置”中選擇“系統初始化”,導入基礎信息“系統初始化基礎信息20100520”(下載后不必解壓)方能進行信息錄入,錄入完成后使用"數據管理\數據導出"生成報送的數據庫。 各校必須于2010年6月3日前,將教師資格認定錄入數據報送到我局郵箱:chinese9190@163.com,并在申報期限內報送申請人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依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有關政策說明》的要求組織實施。測試要求請參見:http://edu.qz.fj.cn/people/zgzd/jszg12.htm。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惠 安 縣 教 育 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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