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規劃編制各層次之間的相互關系是( )。
A.分區規劃屬于總體規劃
B.分區規劃屬于初級規劃
C.分區規劃不屬于總體規劃
D.分區規劃屬于城市總體規劃階段,是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規劃安排,為詳細規劃和規劃管理提供依據
【答案】D
【解析】城市規劃分兩個階段。分區規劃屬于城市總體規劃階段,是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設施基礎設施的配置作進一步的規劃安排。答案B、C屬概念錯誤,答案A不全面。
【考點】第四章城市規劃的編制☆☆☆考點1:城市規劃編制的層次及各層次規劃之間的相互關系;
①城市規劃編制的層次
編制城市規劃一般分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
②總體規劃
包括總體規劃綱要、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分區規劃。
③詳細規劃
包括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修建設計。
④城市總體規劃工作框架
2.城市的用地規模指的是( )。
A.到規劃期末城市建設用地范圍的大小
B.在規劃前期城市建設用地范圍的大小
C.在規劃時城市建設用地范圍的大小
D.在規劃完成一段時間后建設用地范圍的大小
【答案】A
【解析】城市用地規劃是在規劃期末計算的。公式為:城市用地規模=預測的城市人口規劃×人均建設用地標準
【考點】第四章城市規劃的編制☆☆☆☆☆考點38: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的工作方法;
①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
(1)編制基礎資料文件:城市歷史、自然條件、城市人口資料、工業與倉庫、城區道路交通、對外交通、市政設施、環境保護、歷史文化古跡及人防。
(2)城市用地現狀圖。
(3)城市用地現狀的綜合分析。
(4)城市用地評定圖。
(5)現狀調查的基本方法:現場調查、條塊分類結合調查、專項座談會。
(6)基礎資料的分析研究。
②確定城市性質
采用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相結合,以定性分析為主。
③預測城市人口,確定城市規模
(1)城市人口:年齡構成、性別構成、家庭構成、勞動構成、職業構成、城市人口變化(自然增長與機械增長)。
(2)城市用地規模。
(3)城市總體布局。
(4)專項系統規劃。
3.城市規劃示意圖紙比例為( )。
A.1:50000~1:200000
B.1:10000~1:25000
C.1:25000~1:50000
D.1:50000~1:1000000
【答案】C
【解析】市(縣)域城鎮分布現狀圖圖紙比例為:1:50000~1:200000;城市現狀示意圖圖紙比例為:1:10000~1:1:25000,區域城鎮關系示意圖圖紙比例為:1:500000~1:1000000。
【考點】第四章城市規劃的編制☆☆☆考點28:城鎮體系規劃的工作方法;
①基礎資料收集
歷史資料、現狀資料、規劃發展資料、體系外部資料、體系本身資料。
②步驟
準備、分析、預測、立意、規劃、評估、成果。
③成果
文件和圖紙。
4.城市總體布局是通過城市用地組成的不同形態體現出來的,研究城市用地各項主要用地之間的內在聯系,城市總體布局內容的核心是城市用地功能組織,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體現( )。
①工業企業的組群方式布置,形成城市工業區
②按居住區、居住小區等組成梯級布置,形成城市生活居住區
③組織城市綠化系統,建立各級休憩場所
④組織公共建筑群,形成城市的公共活動中心體系
⑤劃分城市道路的類別,形成城市道路交通體系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⑤
D.①②③⑤
【答案】A
【解析】這些方面構成了城市總體布局的主要內容。城市總體布局是要使城市用地功能組織建立在工業與居住等功能區的合理分布這一重要的原則基礎上,使城市各部分間有簡捷而方便的聯系,最大限度地簡化城市交通組織并節省交通時間。
【考點】第四章城市規劃的編制☆☆☆☆考點53:城市總體規劃包括的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設市城市應當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自治縣、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應當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分析區域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確定資源開發、產業配置和保護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的綜合目標;預測區域城鎮化水平,調整現有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確定重點發展的城鎮;原則確定區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設施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建議;
②確定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劃定城市規劃區范圍;
③提出規劃期內城市人口及用地發展規劃,確定城市建設與發展用地的空間布局、功能分區,以及市中心、區中心位置;
④確定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以及車站、鐵路樞紐、港口、機場等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確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容量;
⑤綜合協調并確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電、通訊、燃氣、供熱、消防、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⑥確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標和總體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線;
⑦確定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
⑧確定城市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⑨根據城市防災要求,提出人防建設、抗震防災規劃目標和總體布局;
⑩確定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提出保護措施,歷史文化名城要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
確定舊區改建、用地調整的原則、方法和步驟,提出改善舊城區生產、生活環境的要求和措施;
綜合協調市區與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各項建設,統籌安排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基礎設施和菜地、園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劃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綠色空間。
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方法的建議;
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
建制鎮總體規劃的內容可以根據其規模和實際需要適當簡化。
5.城市主要公共建筑分布最為集中的地段是( )。
A.城市公共活動中心
B.科技教育公共活動中心
C.商業服務公共活動中心
D.文化娛樂公共活動中心
【答案】A
【解析】城市居民活動十分頻繁的地方是城市公共活動中心,包括社會政治公共活動中心、科技教育公共活動中心、商業服務公共活動中心、文化娛樂公共活動中心、體育公共活動中心等。
【考點】第四章城市規劃的編制☆☆☆☆考點53:城市總體規劃包括的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設市城市應當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自治縣、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應當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分析區域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確定資源開發、產業配置和保護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的綜合目標;預測區域城鎮化水平,調整現有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確定重點發展的城鎮;原則確定區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設施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建議;
②確定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劃定城市規劃區范圍;
③提出規劃期內城市人口及用地發展規劃,確定城市建設與發展用地的空間布局、功能分區,以及市中心、區中心位置;
④確定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以及車站、鐵路樞紐、港口、機場等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確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容量;
⑤綜合協調并確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電、通訊、燃氣、供熱、消防、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⑥確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標和總體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線;
⑦確定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
⑧確定城市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⑨根據城市防災要求,提出人防建設、抗震防災規劃目標和總體布局;
⑩確定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提出保護措施,歷史文化名城要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
確定舊區改建、用地調整的原則、方法和步驟,提出改善舊城區生產、生活環境的要求和措施;
綜合協調市區與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各項建設,統籌安排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基礎設施和菜地、園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劃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綠色空間。
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方法的建議;
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
建制鎮總體規劃的內容可以根據其規模和實際需要適當簡化。
6.人口的部門構成(是城市產業結構的一種表達形式)、人口的勞動構成、人口的文化構成、人口的民族和宗教構成等及其歷史變化是指( )。
A.人口的自然變動
B.人口的遷移變動
C.人口的社會變動
D.人口的政策變動
【答案】C
【解析】人口的自然變動是指通過自然生理過程而導致的城市人口整體性變動。人口的遷移變動是人口在空間上的變化情況,涉及到人口的地域分布,人口的年機械增長率等及其變化歷史。
【考點】第四章城市規劃的編制☆☆☆☆考點17:城市規劃中的研究工作及常用方法;
①城市性質的研究
城市類型、依據;方法(定性定量結合)。
②城市規模的研究
(1)人口規模:綜合平衡法、比例法、區域分配法、環境容量法、回歸分析法。
(2)用地規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