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物質形態包括以下( )內容。
A.城市所根植的自然環境
B.語言、文字
C.城市獨特的形態
D.城市生態結構
【答案】AC
【解析】提示:物質形態還包括:城市的物質組成要素。選項BD屬于非物質形態方面的內容。
【考點】第五章主要專項規劃☆☆☆☆☆考點37: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基本內容;
、贇v史文化名城概念
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
截止2002年12月國家公布3批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共99個;各省級歷史文化名城82個。
、谂c城市總體規劃關系
(1)城市總體規劃從城市發展的整體和宏觀層次上為名城保護奠定堅實的基礎,這些宏觀決策問題往往是名城保護規劃無法涵蓋的內容。
(2)保護規劃屬于城市總體規劃范疇的專項規劃,與其他專項規劃相比較則更具綜合性質。
(3)單獨或作為城市總體規劃一部分審批后,保護規劃具有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樣的法律效力,在調整或修訂總體規劃時應當相應調整或繼續肯定保護規劃的內容。
2.通常歷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主要表現為以下( )方面。
A.文物古跡特色
B.城市格局特色
C.建筑風格和城市風貌的特色
D.城市的歷史
【答案】ABC
【解析】提示:歷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決定于城市的主要內容,即物質形態與非物質形態兩個方面,主要表現在:選項ABC,自然環境的特色,城市輪廓景觀及主要建筑和綠化空間的特點,城市在物質和精神方面的特色。
【考點】第五章主要專項規劃☆☆☆☆☆考點37: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基本內容;
、贇v史文化名城概念外語學習網
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
截止2002年12月國家公布3批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共99個;各省級歷史文化名城82個。
、谂c城市總體規劃關系
(1)城市總體規劃從城市發展的整體和宏觀層次上為名城保護奠定堅實的基礎,這些宏觀決策問題往往是名城保護規劃無法涵蓋的內容。
(2)保護規劃屬于城市總體規劃范疇的專項規劃,與其他專項規劃相比較則更具綜合性質。
(3)單獨或作為城市總體規劃一部分審批后,保護規劃具有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樣的法律效力,在調整或修訂總體規劃時應當相應調整或繼續肯定保護規劃的
內容。
3.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規劃,由( )審批。
A.國務院
B.建設部
C.國家文物局
D.省、自治區人民政府
【答案】BC
【解析】提示:我國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規劃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一個組成部分進行審批或單獨按審批程序審批。由國務院審批總體規劃的歷史文化名城,其保護規劃由國務院審批;其余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規劃,由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審批;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規劃,由所在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考點】第五章主要專項規劃☆☆☆☆考點40:歷史街區保護規劃的基本內容;
、贇v史街區概念
指保存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歷史建筑物、構筑物且傳統風貌完整的生活地域。
②歷史街區劃定原則
歷史真實性、生活真實性、風貌完整性。
、郾Wo區的劃分
絕對保護區、建設控制地帶、環境協調區。
4.城市更新的方式分為( )。
A.重建或再開發
B.拆除
C.整建
D.保留維護
【答案】ACD
【解析】提示:重建或再開發(redevelopthent)是將城市土地上的建筑予以拆除,并對土地進行與城市發展相適應的新的合理使用;整建(rehabitation)是對建筑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改造或更新設施,使其能夠繼續使用;保留維護(conservation)是指對可繼續使用的建筑,進行修繕。使其繼續保持或改善現有的使用狀況。
【考點】第一章城市與城市發展☆☆☆☆考點10:城市物質環境深化趨勢;
、俪鞘形镔|環境的深化方式:
成長期表現為以向外擴展為主:城市人口規模、空間規模增長較快。
成熟期表現為以內部重組為主:城市人口規模、空間規模增長趨于穩定,城市發展以城市內部再開發、協調為主。
、诔鞘形镔|環境的更新:
城市更新指的是對城市中陳舊、衰退的地區進行改造,以便根本改善勞動、生活服務和休息的條件,達到滿足社會、政治、經濟及人民精神生活需要的目的,更加強化城市功能體系上的重組與重構這一過程。其物質環境的更新時機取決于現實的建筑物價值和潛在的地塊價值之間的相對變化趨勢。
5.在均衡論者看來,在人類社會里,引起社會各要素平衡的有以下( )原因。
A.法律制度
B.經濟活動和聯系
C.社會聯系
D.空間布局
【答案】ABC
【解析】提示:均衡論認為,社會是一個系統,觀念和價值觀決定了社會結構特征,社會系統維護這種觀念和價值觀。均衡論是一種保守的理論,引導政府部門和私人部門之間的平衡。
【考點】第三章城市規劃的任務、體系及與其他規劃的關系☆☆☆考點12: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內容;
①基本概念
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根據區域規劃確定城市產業經濟結構以及生產力的配置。
社會發展規劃:人口規劃、文化教育規劃、勞力結構規劃、社會組織發展規劃。
②性質任務
確定城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戰略政策、步驟及目標,提出整體建設規劃和生態資源規劃的指導思想、理論,確定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目標。
、酃ぷ鲀热
經濟發展方面,科技進步與效益方面,人民生活質量方面,社會發展方面。
6.城市規劃行政行為合法應具備( )。
A.行政行為主體合理
B.行為的權限合法
C.行政行為的內容合法
D.行政行為符合法定形式
【答案】BCD
【解析】提示:合法的城市規劃行政行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行為的主體合法;行為的權限合法;行政行為的內容合法;行政行為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為符合法定形式。
【考點】第三章城市規劃的任務、體系及與其他規劃的關系☆☆☆☆考點5:城市規劃行政體系的基本概念;
世界各發達國家城市規劃立法體制并不一樣,大體分3類:
、僦醒爰瘷嗟牧⒎w制
國家擁有統一的城市規劃法和其他輔助性的法律、法規制定權。以英國為代表。
、谥醒肓⒎ㄅc地方立法相結合的立法體制
以德國、法國、日本為代表。
、鄣胤搅⒎w制
以美國為代表,國家沒有統一的城市規劃法,由地方政府按各自情況制定城市規劃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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