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城市冬至日正午太陽高度角35°21’,前幢房屋高(H)為14m,后幢房屋窗臺高度(H1)為1.5m,該時的日照間距為( )。
A.12m
B.16m
C.18m
D.20m
【答案】C
【解析】提示:日照間距 D=(H-H1)/tanh=(14-1.5)/tan35°21’=12.5/0.71≈17.6m
D./H=17.6/14=1.26≈1.3,日照間距比為1:1.3。L=14×1.3=18.2m,取18m。
【考點】第四章城市規劃的編制☆☆☆☆☆考點43: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內容;
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詳細規定所規劃范圍內各類不同使用性質用地的界線,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或者有條件地允許建設的建筑類型;
②規定各地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等控制指標;規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車泊位、建筑后退紅線距離、建筑間距等要求;
③確定各級支路的紅線位置、控制點坐標和標高;
④根據規劃容量,確定工程管線的走向、管徑和工程設施的用地界線;
⑤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與建筑管理規定。
2.編制分區規劃的主要任務是( )。
A.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確定研究分區規劃的重大原則,為詳細規劃提供依據,
B.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設施、城市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一步的安排
C.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規定分區范圍內各類不同使用性質用地的界線。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及有條件允許建設的建筑類型
D.在總體規劃基礎上,對分區內建設條件分析及綜合技術經濟論證
【答案】B中華考試網
【解析】提示:根據《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第三章第十八條規定,分區規劃是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設施、城市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
一步安排,以便與詳細規劃更好地銜接。
【考點】第四章城市規劃的編制☆☆考點40:分區規劃的主要任務;
編制分區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設施、城市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一步的安排,以便與詳細規劃更好地銜接。
3.城鎮體系規劃的期限一般為( )年。
A.5
B.10
C.20
D.30
【答案】C
【解析】提示:《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第六條規定:城鎮體系的期限一般為20年。
【考點】第四章城市規劃的編制☆☆☆考點31:城鎮體系規劃的分類;
城鎮體系規劃一般分為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省域(自治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域(包括直轄市、市和有中心城市依托的地區、自治州、盟域)城鎮體系規劃,縣域(包括縣、自治區、旗域)城鎮體系規劃。
城鎮體系規劃應同相應區域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計劃、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及上一層次的城鎮體系規劃相協調。
城鎮體系規劃的期限一般為20年。
4.歷史街區保護區的絕對保護區環境噪聲應控制在( )dB以下。
A.45
B.55
C.65
D.75
【答案】B
【解析】提示:環境噪聲對古建筑有破壞,同時對游覽觀賞者有干擾。因此,在絕對保護區或開放的游覽景點內,其環境噪聲應控制在55dB以下,較為理想的是在45dB以下,這樣可以達到寧靜環境的要求。
【考點】第五章主要專項規劃☆☆☆☆考點40:歷史街區保護規劃的基本內容;
①歷史街區概念
指保存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歷史建筑物、構筑物且傳統風貌完整的生活地域。
②歷史街區劃定原則
歷史真實性、生活真實性、風貌完整性。
③保護區的劃分
絕對保護區、建設控制地帶、環境協調區。
5.區劃獎勵的目的是( )。
A.政府運用規劃權來使開發者加大城市土地開發強度
B.政府鼓勵開發者加大開發地段的容積率
C.政府運用規劃權來引導開發者提供公共設施
D.政府鼓勵開發者以公眾利益作為其開發的首要目的
【答案】C外語學習網
【解析】提示:開發商如果在其基地內提供公共廣場等開敞空間,可給街道空間增添活力,政府可獎勵其一定的容積率。
【考點】第六章城市規劃的實施☆☆☆☆考點1:城市規劃實施的基本概念;
城市規劃實施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它既是指政府的工作,也涉及到公民、法人和社會團體的行為。
6.城市規劃實施中經濟機制的主要表現不包含( )。
A.政府依法律規定及城市規劃的控制條件有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B.政府所屬機構可以借貸以解決實施城市規劃的資金缺口
C.政府經必要的程序可發行財政債券來籌集城市建設資金
D.通過出讓某些城市基礎設施的經營權來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答案】C
【解析】提示:選項C屬于城市規劃實施的財政機制的表現。經濟機制的表現還包括:城市基礎設施使用的收費,包括各種附加費,通過有償服務來籌集和歸還基礎設施的建設資金,并維持其正常運轉。
【考點】第六章城市規劃的實施☆☆☆☆考點10:城市規劃實施的經濟機制;
城市規劃實施的經濟機制是行政機制、財政機制、法律機制的補充,是以市場為導向的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行為。
政府可以有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借貸解決資金缺口用于城市規劃,收取合理的城市基礎設施使用費,并出讓基礎設施的經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