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要點: 一、土地所有權 土地所有權的取得與喪失必須依據法律規定,不得約定。土地所有權禁止交易。 1.國有土地所有權[取得方式(法定所有、征用取得)、國家所有的土地] 2.集體土地所有權[三級所有、所有權的行使受到法律和政府的限制] 二、土地使用權 1.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出讓——-拍賣、招標、協議;劃撥土地使用權) 2.集體土地使用權(農用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非農經營用地——投資;非農公益用地——撥付,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3.農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法——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建設用地 1.國家建設用地的審批權限 2.鄉村建設用地(非農經營用地、非農公益用地――縣級以上政府審批;住宅用地――縣級政府審批) 3.臨時建設用地 四、土地確權糾紛的解決 主要是土地確權糾紛。單位之間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解決,一方為個人的由鄉級人民政府解決,不服的提起訴訟。提起的訴訟為行政訴訟 五、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1.房地產開發(開發項目、開發企業) 2.房地產交易——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屋租賃 哪些房地產不得轉讓、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條件、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地產的轉讓應辦理審批手續,審批后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地產抵押是抵押權人的抵押權實現 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租賃的,所含土地收益上交國家。 |
輔導科目 | 課時數 |
免費試聽 |
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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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班 |
13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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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班 |
61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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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題班 |
28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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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刺班 |
52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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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班 |
271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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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
16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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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 |
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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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
6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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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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