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項選擇題: (2002年) 38.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憲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義? A.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任何普通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B.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 C.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憲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嚴格 D.在內容上,憲法規定國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 答案:AB 解析:《憲法》序言規定:“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第5條第3款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該條第4款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此即憲法最高法律效力的體現。憲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憲法是制定法律、法規的依據,任何法律、法對都不得與憲法的原則、精神相違背;二是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因此選AB. 39. 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對我國憲法作了重要修改,下列哪些內容是這一修正案包括的主要內容? A.明確把“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寫進憲法 B.明確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進憲法 C.明確規定“國家加強立法,完善宏觀調控” D.明確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答案:ABD 解析:憲法修正案第12條,13條,16條明確規定“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而“國家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是1993年憲法修正案第7條規定的,所以答案是ABD. 40,根據現行憲法和法律,下列選項中哪些人可以在選舉日回其原選區參加投票? A.馮某,被判處拘役6個月,還差1個月期滿 B.馬某,被刑事拘留15天,已執行2天 C.王某,被判勞動教養3年,已執行1年 D.汪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已執行刑罰5年 答案:AC 解析: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第4條:“因反革命案或者其他嚴重刑事犯罪案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人,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在被羈押期間停止行使選舉權利。”第5條:“下列人員準予行使選舉權利:(一)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二)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沒有決定停止行使選舉權利的;(三)正在取保候審或者被監視居住的;(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五)正在受拘留處罰的;以上所列人員參加選舉,由選舉委員會和執行監禁、羈押、拘留或者勞動教養的機關共同決定,可以在流動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選舉權的親屬或者其他選民代為投票。法@律教*育網被判處拘役、受拘留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人也可以在選舉日回選區參加選舉。”可見,A項選項屬于第5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C選項屬于同條款第4項規定的情形,且均符合第5條第2款關于可以原選區參選的規定,因此均為應選項。B項是刑事拘留的情形,刑事拘留屬于刑事強制措施,不同于行政拘留、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的拘留等處罰性措施,不是拘留處罰,因此不在第5條第2款的規定之列。另外,由于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是最為重要的政治權利,被處以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的人自然不具有參加權利,因此,D應被排除。 41.根據憲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B.自治區的人大及常委會行使地方立法權 C.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會行使民族立法權 答案:BC 解析:國家立法權是指由一定的中央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用以調整基本的、帶全局性的社會關系,在立法權力體系中居于基礎和主導地位的最高立法權。《憲法》第58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A項錯誤。地方立法權是指由有權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立法權。《憲法》第116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立法法》第63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據此,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享有地方立法權,而自治州的人大常委會則不享有該項授權。所以D項錯誤。 42.根據憲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確的? A.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學研究的自由 B.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藝術創作的自由 C.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答案:ABD 解析:《憲法》規定的公民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其他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領域的權利和自由如科學研究、藝術創作、宗教信仰等不屬于政治范疇,而與政治權利并列屬于公民的基本權利。另外,《刑法》第54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剝奪下列權利:(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A、B、D項錯誤為應選項。 43.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之一是監督國家機關的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下列有關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權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 A.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10人以上聯名有權提出對國務院的質詢案 B.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10人以上聯名無權提出對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質詢案 C.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10人以上聯名有權提出對最高人民法院的質詢案 D.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10人以上聯名無權提出對國家主席的質詢案 答案:ABCD 解析:《憲法》第73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會期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在常委會開會期間,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對國務院或者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質詢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第25條規定:“在常委會開會期間,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對國務院或者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 44.縣級以上人大代表有權依法向本級人大提出屬于其職權范圍內的議案。根據現行憲法和法律,這類議案至少應當經過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過? A.書面提出議案 B.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 C.全體代表過半數以上贊成 D.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 答案:ABC 解析:根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18條之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人以上聯名,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五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于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的意見,再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第20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2003年) 40.我國1993年的憲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些方面的內容? A.明確把“堅持改革開放”寫進憲法 B.增加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C.明確把“我國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寫進憲法 D.把縣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由3年改成5年 答案:AD 解析:1993年憲法修正案主要內容有:①明確把“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持改革開”寫進憲法,②增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③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基本形式確定下來;④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確定為國家的基本經濟體制,并對相關內容作了修改;⑤把縣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由3年改為5年。故選A、D項。B項為1988年憲法修正案內容,C項為1999年憲法修正案內容。 41.依據我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下列哪些選項的表述是正確的? A.特別行政區的立法不需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 B.不服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判決,可以上訴至我國最高人民法院 C.特別行政區可以自主決定外交、經濟、財政等事項 D.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權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自行處理有關對外事務 答案:AD 解析: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包括:①行政管理權。除國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據基本法應當由中央人民政府處理的行政事務外,特別行政區有權依照基本法的規定,自行處理有關經濟、財政、金融、貿易、工商業、土地、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行政事務。故C錯誤。②立法權。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雖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但并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故A正確。③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法院為最高審級,該終審法院的判決為最終判決。故B錯誤。④自行處理有關對外事務的權力。根據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權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自行處理有關對外事務。故D正確。 42.某村開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會選舉,推選以下四位村民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你認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幾位可以被推薦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 A.李小波,剛過完17歲生日,初中畢業后成為家里的主要勞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親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呂家的一條黃牛被處罰 B.劉光華,23歲,為人忠厚,寫得一手好字。但跟著他爺爺學了一些占卜、算卦之類的“技術” C.周秋蘭,現任村婦女主任,熱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經常與那些年輕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與比自己小好幾歲的小伙子周小滿談戀愛,被老輩人說成是有傷風化 D.丁長生,原為村里的民辦教師,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間,他學會了多種果樹栽培技術和特種養殖技術。提前釋放回來后便搞起特種養殖和果園開發 答案:BCD 解析:根據《憲法》第34條和《村民委員會法》第12條的規定,享有選舉權利的村民就可以被推薦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A選項的李小波不滿十八周歲,依法不享有選舉權利,因此不能推薦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D選項的丁長生盡管犯過罪,但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仍享有選舉權利,可以被推薦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 43.劉某系某鄉女村民,已生育三個女兒,現在又懷上了第四胎。鄉、村兩級干部決心把她作典型處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門而入,將還在睡夢中未及穿戴整齊的劉某強行帶到村委會教育了一整天,并決定取消其讀小學三年級的女兒“三好學生”的稱號。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鄉村干部的行為侵犯了劉某作為公民的哪些憲法權利? A.人身自由 B.住宅不受侵犯 C.受教育的權利 D.人格尊嚴 答案:ABD 解析:“破門而入”侵犯了《憲法》第39條賦予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權:“將還在睡夢中未及穿戴整齊的劉某強行帶到村委會”侵犯了憲法第38條所確認的人格尊嚴:“教育了一整天”,侵犯了《憲法》第37條所確認的人身自由。因此,A、B、D選項應選。“取消其讀小學三年級的女兒'三好學生'的稱號”,這是侵犯了其女兒的榮譽權,而非其女兒的受教育權,更不是劉某的受教育權。因此C選項不應選。 44.我國選舉法規定,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人大代表候選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推薦? A.選民10人以上聯名推薦 B.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單獨提名推薦 C.人民代表5人以上聯名推薦 D.各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提名推薦 答案:ABD 解析:依《選舉法》第29條,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推薦者應向選舉委員會或者大會主席團介紹候選人的情況。所以正確選項為A、B、D三項。 45.下列有關憲法與憲政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憲法是憲政的前提 B.近代的憲法與憲政以限制國家權力、保障人權為目的 C.樹立憲法的最高權威是憲政的集中體現 D.近代的憲法與憲政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 答案:ABCD 解析:憲法與憲政存在非常密切的聯系。可以說,憲法是憲政的前提,憲政則是憲法的生命。樹立憲法的最高權威是憲政的集中表現。憲法與憲政都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設和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表現,都以限制國家權力、保障人權為目的。故四選項皆正確。 46.我國憲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這項原則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下列哪些方面? A.在國家機構與人民的關系方面,體現了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由人民組織國家機構 B.在同級國家機構中,國家權力機關居于主導地位 C.在中央和地方機構的關系方面,實行“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和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D.各國家機關在行使職權時實行集體負責制 答案:ABC 解析:民主集中制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在國家機構與人民的關系方面,體現了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由人民組織國家機構(《憲法》第2條,第3條第2款)。②在同級國家機構中,國家權力機關居于主導地位(《憲法》第3條第3款)。③在中央與地方國家機構的關系方面,實行“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故A、B、C項正確。D錯誤,應為實行個人負責制。 (2004年) 54.下列關于我國法律效力問題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于下級地方政府規章但不高于本級地方政府規章 B.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 C.按照我國《立法法》的規定,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規的特別規定可以溯及既往 D.經濟特區法規根據授權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作變通規定的,在本經濟特區適用經濟特區法規的規定 答案:CD 解析:A項中地方性法規的法律效力既高于下級地方政府規章又高于本級地方政府規章,A不正確。B項中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應當分情況處理,《立法法》第86條規定,地方性法規、規章之間不一致時,由有關機關依照下列規定的權限作出裁決:(一)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二)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三)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所以B是錯誤的。C項,《立法法》第84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因此C項正確。D項,《立法權》第81條規定:“……經濟特區法規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的,在本經濟特區適用經濟特區法規的規定。”因此D項也正確。 55.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香港居民享有下列哪些自由? A.言論、新聞、出版自由 B.通訊自由 C.移居其他國家和出入境的自由 D.公開傳教的自由 答案:ABCD 解析:本題ABC三項顯然正確,令考生迷惑的是D項。部分考生可能一眼就把D項排除,這其實是大錯特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32條明確規定:“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因此,本題ABCD都正確。 56.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澳門特別行政區依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B.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 C.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由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參加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 答案:ABCD 解析:A項表述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2條第1款的規定;B項表述符合該法第87條第1款之規定;C項表述符合該法第90條第2款之規定;D項表述符合該法第137條第2款之規定。因此,ABCD全入選。 57.下列有關我國公民權利的表述哪些符合憲法的規定? A.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B.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C.任何國家機關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后,都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 D.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造成損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請求賠償的權利 答案:ABD 解析:《憲法》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因此C項應予排除。 58.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下列關于我國國家結構形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我國是單一制的國家 B.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是由我國的歷史傳統和民族狀況決定的 C.民族區域自治以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實行民族自治 D.民族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 答案:ABD 解析:大多數考生對ABD選項入選應無疑問,關健是C項。解答此題的關鍵在于理解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并不等于民族自治。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使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務的制度。在這一制度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而不是絕對的民族自治。 (2005年) 57.根據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我國縣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哪些機構? A.專門委員會 B.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 C.審計機關 D.區公所 答案:B 解析:根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30條第1款,在地方可以設立專門委員會的是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人大,縣級人大無權設立專門委員會。根據該法第31條第1款,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大可以組織調查委員會;根據該法第64條第2款,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根據該法第68條第2款,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可以設立若干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據此,選項A不選;選項BCD應選。 58.根據200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下列有關國家對個體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實行的政策的文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國家通過行政管理,指導、幫助和監督個體經濟 B.國家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 C.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D.國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答案:CD 解析:選項A是1982年憲法對個體經濟政策的文字表述;選項B是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16條關于個體經濟、私營經濟政策的文字表述;根據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1條,選項C、D應選。 59.某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準備在一次會議中審議以下事項,根據憲法的規定,下列哪些事項符合該委員會的權限范圍? A.撤銷本市人民政府的一項不適當的決議 B.撤銷本市某區人民代表大會的一項不適當的決議 C.責成本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一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刑事案件 D.罷免犯受賄罪的陳某的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 答案:ABD 解析:憲法第104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行行政區域內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罷免和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個別代表。”據此,選項ABD應選。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3~205條的規定,人大常務會無權直接啟動審判監督程序,選項C錯誤 60.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列哪些說法不正確? A.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證據,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調查機構以各種形式對“第三者”進行跟蹤 B.為了收集犯罪證據,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對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聽 C.商場保安人員有權根據商場的規定,對“盜竊嫌疑人”當場進行搜身檢查 D.商場保安人員有權對拒絕搜身檢查的顧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答案:ABCD 解析:選項A“以各種形式……進行跟蹤”可能干擾被跟蹤者正常生活,侵犯被跟蹤者隱私,違法。根據憲法第40條,對通信進行檢查只能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法進行,法院無權進行,選項B錯誤。憲法第37條第3款明確規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對公民的身體進行檢查只能由特定機關依照法定程序進行。選項C錯誤。憲法第37條第3款明確規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只能由特定機關依照法定程序進行。選項D錯誤。 61.選民王某,35歲,外出打工期間本村進行鄉人民代表的選舉。王因路途遙遠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參加選舉,于是打電話囑咐14歲的兒子幫他投本村李叔1票。根據上述情形,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王某僅以電話通知受托人的方式,尚不能發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權 B.王某必須同時以電話通知受托人和村民委員會,才能發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權 C.王某以電話委托他人投票,必須征得選舉委員會的同意 D.王某不能電話委托兒子投票,因為兒子還沒有選舉權 答案:AD 解析:根據《選舉法》第38條的規定,選民如果在選舉期間外出,經選舉委員會同意,可以書面委托其他選民代為投票。每一選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三人。本案中,王某電話委托投票是不合法的,應以書面形式委托,而且王某的兒子年僅14周歲,沒有選舉權,不能作為選民。據此,選項A、D正確。 62.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下列關于憲法監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的撤銷屬于事后監督 B.我國的憲法監督體制以附帶性審查為主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屬于事先監督 答案:ACD 解析:事先監督和事后監督的區別在于被監督的規范性文件是否己經生效:對沒有生效的規范性文件所進行的監督屬于事先監督;對已經生效實施的規范性文件所進行的監督屬于事后監督。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無須經批準即可生效(《立法法》第63條第1款);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經批準才可生效施行(《立法法》第66條第1款)。據此,選項A、D正確。附帶性審查,是指司法機關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因提出對所適用的規范性文件是否違憲的問題,而對該文件所進行的審查。根據《憲法》第62條第2項和第67條第1項,監督憲法實施的機關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其進行的違憲審查一般與具體案件審理無關,因此不屬于附帶性審查,選項B錯誤。根據《憲法》第67條第7項或《立法法》第88條第2項,選項C明顯正確。 (2006年) 57.當代憲法呈現出多種發展趨勢,下列哪些選項體現了憲法在配置國家權力方面的發展趨勢? A.行政權力擴大 B.中央權力擴大 C.議會主權 D.地方自治 答案:AB 解析:當代憲法呈現出多種發展趨勢,主要表現為:行政權力擴大和中央權力擴大;憲法內容的更加豐富完備;重視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重視憲法保障;憲法發展國際化趨勢加強;形式上逐步發展。體現了憲法在配置國家權力方面就是行政權力擴大和中央權力擴大。所以,本題答案為AB. 58.關于省內按地區設立的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的任免,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由省高級人民法院任免 B.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由省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C.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D.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由省高級人民法院任免 答案:BC 解析:《人民法院組織法》第34條第2款規定:“在省、自治區內按地區設立的和在直轄市內設立的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由省、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因此本題答案為BC.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2條、第20條分別對憲法第10條第4款、第3款進行了修改。關于這些修改,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明確了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B.確認了國家對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支配權力 C.明令禁止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D.明確了國家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公共目的和補償義務 答案:AD 解析:《憲法修正案》第2條將憲法第10條第4款:“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修改為:“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第20條將憲法第10條第3款:“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修改為:“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因此,本題答案為AD. 60.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某市市長的哪些意見是錯誤的? A.某縣為了大力發展科技,請市政府選派1名博士來掛職擔任科技副縣長。有人提出,副縣長應通過人大選舉。市長答復:縣長需要通過選舉產生,而副縣長可以由上級委派 B.某縣剛被確定為民族自治縣,市長指示: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縣法院和縣檢察院的院長和檢察長應當更換為自治民族的公民 C.某縣地域寬廣,為了便于經濟建設和行政管理,縣政府請示市政府:擬設立5個區公所,分別管轄所屬的30余個鄉鎮。市長答復:此事經縣人大通過即可 D.市長指示:為了提高村民委員會整體素質,市里抽調一批應屆高校畢業生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 答案:ABCD 解析:《憲法》101條第1款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選舉并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省長和副省長、市長和副市長、縣長和副縣長、鄉長和副鄉長。”所以,副縣長也必須經過選舉產生,A項錯誤。《民族區域自治法》第15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指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17條規定:”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和檢察院不是民族自治機關,院長和檢察長不是必須由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B項錯誤。《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組織法》68條第2款規定:”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若干個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所以,設立區公所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C項錯誤。《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1條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D項錯誤。由此可知,本題答案為ABCD. 61.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列關于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預備會議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主持 B.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主席、副主席為主席團成員 C.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第一次會議,由上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上屆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主持 D.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答案:BD 解析:《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13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預備會議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每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預備會議,由上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所以,不是所有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舉行預備會議,也并不是都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主持。A項錯誤。第15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選舉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會議,并負責召集下一次的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為主席團的成員。”B項正確。第16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第一次會議,在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完成后的兩個月內,由上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上屆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召集。”召集而非主持,所以C項錯誤。第11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D正確。由此可知,本題答案為BD. 62.專門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是憲法實施保障體制的重要形式。有關專門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的體制,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專門機關負責憲法實施的體制起源于1799年法國憲法設立的護法元老院 B.憲法法院和憲法委員會是專門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體制的兩種主要形式 C.我國負責保障憲法實施的專門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D.最早提出設立憲法法院的是奧地利規范法學派代表人物漢斯·凱爾森 答案:ABD 解析:由專門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的體制起源于1799年法國憲法設立的護法元老院。從發展趨勢來看,由專門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的體制,已受到許多國家的重視,并有可能成為占主導地位的體制之一。其中,憲法法院和憲法委員會是專門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體制的兩種主要形式。我國沒有負責保障憲法實施的專門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監督憲法的實施。奧地利規范法學派代表人物漢斯·凱爾森最早提出設立憲法法院。由此可知,本題答案為ABD. (2007年) 59.下列哪些選項屬于我國憲法的淵源? A.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憲法及其修正案 B.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D.憲法判例 答案:ABC 解析:憲法淵源包括:憲法典、憲法性法律、憲法慣例、憲法判例和國際條約、國際習慣。我國憲法的淵源主要包括:憲法典、憲法性法律。而憲法判例和憲法慣例多是普通法系國家的憲法淵源。我國憲法中沒有規定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在國內法中的地位和效力,不是我國的憲法淵源。BC兩項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均屬于憲法性法律,所以屬于我國憲法的淵源。所以ABC三項是正確的。 60.憲法規定公民享有的下列社會經濟權利、文化教育權利中,哪些不屬于公民可以積極主動地向國家提出請求的權利? A.受教育權 B.財產權 C.繼承權 D.勞動權 答案:BC 解析:社會經濟權利是指公民根據憲法規定享有的具有物質經濟利益的權利,是公民實現基本權利的物質上的保障。文化教育權利則是公民根據憲法規定,在教育和文化領域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財產權利和繼承權外,公民的社會經濟、文化教育權利都屬于公民的積極受益權,即公民可以積極主動地向國家提出請求。 61.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認為立法會通過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可在3個月內將法案發回立法會重議 B.如果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征詢行政會議的意見之后可解散立法會 C.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所爭議的原案,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辭職 D.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因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后,重選的立法會仍通過原法案,行政長官與立法會協商不成的,行政長官有權再次解散立法會 答案:ABC 解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9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認為立法會通過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可在三個月內將法案發回立法會重議,立法會如以不少于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再次通過原案,行政長官必須在一個月內簽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處理。法^律教*育網所以A正確。第50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拒絕簽署立法會再次通過的法案或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經協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所以B正確。第52條 第五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辭職:(一)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職務;(二)因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仍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所爭議的原案,而行政長官仍拒絕簽署;(三)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所爭議的原案。所以C正確,D錯誤。 62.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 B.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國家機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C.1993年我國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寫進了憲法 D.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有權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答案:AC 解析:在《憲法》前言中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我國國家機構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國家元首、國家行政機關、國家軍事機關、國家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政治協商會議是國家統一戰線組織,但不是國家機構。所以A正確,B錯誤。1993年憲法修正案第四條,憲法序言第十自然段末尾增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所以C正確。政協不是國家機關,政協委員列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聽取政府干嘔工作報告,參加對某項問題的討論。但是沒有審議政府工作報告的權力。 63.根據1954年憲法和現行憲法有關立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1954年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唯一機關 B.現行憲法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C.1954年憲法沒有授予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的權力 D.現行憲法則明確規定了國務院有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的權力 答案:ABCD 解析:1954年憲法第二十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唯一機關。現行憲法第五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第四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一)根據憲法、法律和法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議和命令,并且審查這些決議和命令的實施情況;現行憲法 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64.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2004年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非公有制經濟的從業人員”是“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 B.1999年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 C.1999年憲法修正案將國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權神圣不可侵犯寫進憲法 D.1988年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可以依法出租或者轉讓 答案:ACD 解析:現行憲法四次修正案的修訂內容如下:1.1988 年修正案:(1)增加了對私營經濟的界定:“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存在和發展。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對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2)刪除“不得出租土地”的規定,代之以“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2.1993年修正案:(1)增加了“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堅持改革開放”;(2)增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3)將“國營企業”改為“國有企業”;(4)確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合法地位;(5)將縣級人大的每屆任期由3年改為5年;(6)確立了市場經濟的憲法地位;(7)規定保障集體經濟組織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3.1999 年修正案:(1)確立了“鄧小平理論”的指導地位,指明“我國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2)增加了“依法治國”的原則;(3)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為“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4)明確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5)規定了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對其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6)將“反革命活動”修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4.2004 年修正案:(1)憲法序言中增加“三個代表”的指導思想,增加規定了“政治文明”,將“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修改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2)在“愛國統一戰線”的組成成分中增加了“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的規定;(3)土地征用制度修訂為“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征用并給予補償”;(4)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改為支持、鼓勵和引導,并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5)增加規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6)增加“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7)增加“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8)全國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的代表組成;(9)將“戒嚴”改為“進入緊急狀態”;(10)鄉鎮人大任期由 3 年改為 5 年;(11)增加了國歌的規定;(12)增加規定國家主席“進行國事活動”的職權。B項沒有強調“重要”組成部分,此選項值得商榷,因為司法部給的答案是ACD. (2008年) 60.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選項屬于侵犯公民住宅的行為? A.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B.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C.非法買賣公民住宅 D.非法出租公民住宅 答案:AB 解析:解析:《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所以憲法層面上規定的侵犯公民住宅包括非法搜查公民住宅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所以本題的正確選項是AB. 61.根據我國《憲法》和《選舉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 B.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 C.鄉、民族鄉、鎮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 D.鄉、民族鄉、鎮設立的選舉委員會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 答案:ACD 解析:《選舉法》第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選舉委員會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鄉、民族鄉、鎮的選舉委員會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所以本題應選ACD. 62.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關于動員和緊急狀態的決定權,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全國總動員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全國進入緊急狀態 C.國務院有權決定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 D.國務院有權決定局部動員 答案:AB 解析:《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十九)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二十)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可見,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的職權,所以AB是正確的,CD是錯誤的。 63.根據我國《立法法》的規定,下列哪些主體既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案? A.國務院 B.中央軍事委員會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 D.三十名以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名 答案:ABC 解析:《憲法》第12條第2款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團決定列入會議議程。第24條規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報告,再決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如果委員長會議認為法律案有重大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可以建議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務委員會提出。所以本題的正確選項是ABC. 6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和其他有關專門委員會經審查認為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的司法解釋與法律相抵觸,而有關解釋機關不予修改或廢止的,法律委員會和其他有關專門委員會可依法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可以決定撤銷該司法解釋 B.可以提出要求作出司法解釋的機關予以修改、廢止的議案 C.可以提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立法解釋的議案 D.將該司法解釋發回,發回后立即失效,但失效不具有溯及力 答案:BC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33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經審查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同法律規定相抵觸,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檢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廢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檢察院予以修改、廢止的議案,或者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法律解釋的議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提請常務委員會審議。所以本題應選BC. 65.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列哪些人員是國務院組成人員? A.外交部副部長 B.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C.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D.審計署審計長 答案:BD 解析:《憲法》第86條規定:“國務院由下列人員組成:總理,副總理若干人,國務委員若干人,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國務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所以A錯,BD正確。C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并非《憲法》規定的“各委員會”,所以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不是國務院組成人員。所以本題應選B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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