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期貨從業資格基礎知識考試知識點解析5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17
十五、期貨基金的監管框架
1、法律框架:
《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商品交易法》
《1940年投資顧問法》和《1940年投資公司法》
《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法》(對上兩法進行修訂)
2、監管機構:
兩個聯邦監管機構
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基金設立登記、發行運作的監管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CPO、CTAD的監管
3、兩個自律組織:
全國期貨業協會(NFA)——審計、從業規范、仲裁
全國證券商協會(NASD)
1、 監管的主要措施:
期貨基金設立的登記注冊
商品基金經理(CP0)、商品交易顧問(CTA)資格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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