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房產經紀人培訓手冊10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0-11 08:33:33
(六) 租售價格必須以單一價格填寫,若業主叫價為50萬元至60萬元時,應以最低價填寫。同時,必須以總價表達,即若業主叫價為3000元為每平方米,而該單位面為10平方米,這應填寫為3萬。針對業主放盤價,物業顧問應輕微踩價,令業主心里感覺其價格可能稍貴,有利于后繼談判工作。
部分業主可能對市場不了解,而未能于放盤時訂下價格,遇此情況物業顧問需詳盡解釋最新市場情況及以專業意見提供價格給業主參考。物業顧問可憑放盤物業的同幢其他單位最新成交案例建議業主訂價,如該樓盤屬新盤或沒有個案參考,物業顧問可憑同區、同類型及同品質物業成交資料建議訂價。
另一方面,若業主只是將物業出售,必須問清楚該物業是否辦理按揭、于哪間銀行、銀行欠款多少等,并必須注明于新樓盤登記表內,這有助于物業顧問掌握談判情況及情況控制交易進度,同時,須應提醒業主這項交易需先償還按揭尾款始能出售,如買家有興趣,會通過銀行按揭付款方式購房。
(七)樓盤資料應詳細記載有關物業內的裝修情況,家電配套數量,檔次、品牌、業主對租客或收租要求及看樓方式等資料。
在收盤時,游說業主付傭時有困難,可以以下幾點方法應對:
(1)如業主拒絕付傭,應解釋放盤最終無非是想達成交易,既然本公司能為業主成
交,當中一定是已付出了不少功夫,故業主付傭亦相當合理。同時,應敬告業主不應為少付傭金,而錯失盡快成交機會。
(2) 應該讓業主了解物業顧問主要是依靠傭金生活,在有意向客戶時候,物業顧問必定首推能收取最多傭金之樓盤,故業主決不該計較傭金,而減低成交機會。相反,如業主想盡快成交,應加付傭金以刺激物業顧問士氣,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樓盤亦可盡早成交。
(3)本公司主要是透過專業服務為業主推介樓盤及尋找合適客戶,當中本公司亦
已承擔一定成本,如刊登廣告、派員工上門推介及寄發直銷信件等。中原并非像一些國內中介公司只是坐著等客戶上門,而是主動出擊找客,盡快以業主心目中價格成交,為業主爭取最佳利益,因此業主交傭亦是理所當然。
(4)如業主有多個樓盤,中原在短期內為業主全部出租;在此情況下,業主極有
可能要求減傭。因為業主總認為介紹這么多生意給中原或做一個客或做一個客承租多個樓盤的工作是一樣,故應可給予一些折扣。但是實際情況是完全相反,中原能為業主短期內全部出租或租予一個租客,業主應加多一些傭金才合理。因為這將大量省卻業主安排每個單位的看樓、議價、談判、審閱及簽署租約工作,避免浪費業主寶貴時間。中原能有強大成交能力為業主爭取利益,因此業主多付點傭金絕非問題。
(5)此外,部分金額較大的成交,業主亦可能要求減傭,理由金額大小的交易工作量亦是一樣,但大額成交支付傭金卻大大提高,故應作出合理調整。遇此情況可解釋中原將加倍工作量及注意力于在大額交易上,以確保談判及成交能順利進行。此外,大額成交涉及大額利益,這龐大利益最終亦直接落在業主身上,顧問只是從交易中獲取一點兒傭金,這傭金只占整筆金額一小部份,所以業主不應吝嗇少許傭金而減低物業顧問的積極性去撮合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