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房產經紀人培訓手冊9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0-11 08:32:39
第六章 收盤登記指引
每當有客戶放盤時,物業顧問必須填寫新樓盤登記表,填寫完成后立即放置到收盤箱內待資料文員輸入電腦供各物業顧問查閱。當填寫新樓盤登記表時,所以資料必須填妥清楚;同時必須以正楷認真書寫有關內容,以免影響錄入,最終影響物業顧問自身查盤工作。以下詳細說明各種須注意事項:
(一)必須清楚注明物業所處區域、街頭及名稱,特別是某些大型屋村及小區
必須清楚物業屬哪座、哪幢、哪戶(注意平時熟悉地鋪附近物業情況,市內較有名樓盤情況,于業主放盤時已對物業做到了如指掌)。
(二)房型須填寫屬2房2廳或3房2廳。而座向亦應填妥。
(三)物業顧問收盤必須注明物業性質,如寫字樓、住宅、商住或商鋪、房改
等,有關區別應以大廈本身建筑用途衡量,而不應以客戶使用性質定奪。雖然很多客戶均以住宅作為辦公用途,但仍須將該物業歸入住宅。物業顧問還須注意單位內部間隔有否作重大更改,因部分業主可能已將住宅裝修為只能作辦公室用途,所以必須注明有關細節。
(四)交房期必須清楚注明,因部分放租業主可能在租約尚有一段時間期滿前
委托代為出租,這將影響物業顧問推介樓盤的次序。此外,部分附租約出售房屋,必須清楚租期時間及租約性質,即問清業主在有實際客戶時可否與租客提早解約。
(五)面積應清楚為平方米,而部分業主可能不清楚該物業實際面積,故必須核對公司內存檔的售樓書或房產證資料。這可避免報價給客戶時因面積不符而錯誤提供實際價格,特別當物業顧問以每平方米價格報價,小部分面積判別亦將影響物業總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