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經紀概論串講第三章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0-10 16:26:05
第三章 房地產經紀機構
一、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界定
(一)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界定(掌握)
房地產經紀機構(包括分支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并到工商登記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
目前在我國,房地產經紀機構主要是從事新建商品房銷售代理和存量房租售居間、代理活動。
長期以來,大多數企業在這兩類業務中專攻其一,只有少數大型企業同時從事新建商品房經紀和存量房經紀業務,還有極少數特大型企業還兼營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廣告、傳媒業務。從總體來看,目前我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就是主營業務為房地產經紀的企業。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特點(掌握)
l.房地產經紀機構是企業性質的中介服務機構
2.房地產經紀機構是輕資產類型企業
3.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企業規模具有巨大的可選擇范圍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設立的條件和程序(熟悉)
三、不同企業性質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熟悉)
四、不同業務類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掌握)
五、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模式的概念與類型(掌握)
(一)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模式的概念(掌握)
1.廣義的企業經營模式是指企業根據自己的經營宗旨,為實現企業所確認的價值定位所采取某一類方式方法的總稱,包括企業對自己在產業鏈中所處位置、業務范圍、競爭戰略的選擇。
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房地產產業鏈中的位置已相對固定,即處于房地產的市場流通環節。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業務范圍可根據房地產的類型分為住宅經紀業務、商業房地產經紀業務,或根據房地產市場的級別分為存量房地產經紀業務、新建商品房經紀業務等。
2.這里所講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模式,是從非常具體的層面來講的,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業務范圍已確定的情況下,具體承接及開展房地產經紀業務的渠道及其外在表現形式。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模式與房地產經紀機構自身的業務類型、企業規模、企業地位以及當地的社會、經濟狀況有密切關系。
3.根據房地產經紀機構是否有店鋪,可將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模式分為無店鋪模式和有店鋪模式兩大基本類型;
4.根據房地產經紀機構下屬分支機構的數量及分支機構的商業組織形式,可將房地產機構的經營模式分為單店模式、多店模式和連鎖經營模式,其中連鎖經營模式又可根據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分支機構的關系分為直營連鎖經營模式和特許加盟連鎖經營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單店模式和多店模式中的“店”并不是指“門店”,而是指作為經紀機構經營活動的具體組織單元,它可以是經紀機構下屬的分支機構(以門店或非門店的形式),也可以是獨立的房地產經紀公司。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模式的類型(掌握)
1.無店鋪經營模式
2.單店經營模式
3.連鎖經營模式
4.混合經營模式
5.此外,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房地產經紀行業內還出現了一種新的經營模式—由一家房地產專業網站聯合眾多中小房地產經紀機構乃至大型房地產經紀機構而組成的網上聯盟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