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局直屬各學校:
為保證我市教師資格制度的順利實施,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面向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03〕224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包括在職教師和社會人員,均可在報名期限內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我省在職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已全部結束。自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后,在編教師申請教師資格一律按照法定條件參加社會認定。
二、教育學、心理學的補修和考試
非列入國家普通招生計劃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須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補修和考試,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但在2001年底前已在高等學校、中等師范學校、教師進修院校或者通過國家自學考試等途徑,補修教育學、心理學并取得單科合格證書者,可免于參加全省教育學、心理學培訓考試。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除列入國家普通招生計劃的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外,其他申請者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并達到合格水平。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內容包括以下六個方面:學科專業知識、教學設計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效果、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測試方式為筆試和說課。
四、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階段
為進一步規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加強對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根據教育部“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系統網上申報試點總結暨工作部署會”精神要求,我市將從今年起實行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具體申報時間為4月6日至12日。申報對象點擊溫州市教師教育網,根據《溫州市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和認定程序的通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申報。
(二)現場確認階段
現場確認時間:4月15日至17日。
現場確認地點:市局直屬學校在職教師和溫州大學2010年應屆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申報各類教師資格和鹿城區域內非在職人員以及各縣(市、區)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師教師資格,確認機構為溫州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認定機構下設數個現場確認地點,詳見市教師教育網。其他對象由所在縣(市、區)教育局認定機構確認(具體地點及聯系電話見附件1)。
現場確認須攜帶材料:
1.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
2.《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填報后網上打印);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戶籍或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包括掛靠各級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證書(全日制師范類專科畢業生申請高中、中職教師資格,須提供本科學歷和專科學歷證書及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補修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除普通全日制招生計劃的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外);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師教師資格的,須提交助理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9.《思想品德鑒定表》(填報后網上打印,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鄉鎮、街道填寫并蓋公章);
10.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5張。
(三)審查和匯總階段
現場確認結束后,需對申報材料作再次復查。各縣(市、區)報名機構負責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材料的審查工作,市中小學教師教育辦公室負責市直學校各類教師資格材料和全市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師教師資格材料的終審工作。各縣(市、區)認定機構于4月20日前將《教師資格認定對象花名冊》(附件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數匯總表》(附件3)上報(附電子稿)市中小學教師教育辦公室。聯系人:屠老師,聯系電話(傳真):88135682。
(四)測試、體檢和認定階段
依據《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標準與辦法》,5月下旬統一組織專家對申請人員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根據《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申請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通過后參加體格檢查,由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認定合格人員集中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同時學科專業評議組將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評意見及個人申請材料提交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依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組織辦法〈試行〉》提出認定意見,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是否通過結論并于6月初在溫州市教師教育網上公示,接受監督。
五、收費說明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價費〔2009〕46號)精神,對在職教師、離(退)休教師、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認定,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其他社會人員每人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280元。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市、區)教育局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嚴格掌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按照認定程序,依法面向社會人員開展認定工作。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實施工作的執法監督和檢查,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
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地點及咨詢電話
鹿城區教育局政工科 88262806
龍灣區教育局政工科 86354420
甌海區教育局政工科 88514139
樂清市教育局政工科 62523943
瑞安市教育局政工科 65807879
平陽縣教育局政工科 63721927
蒼南縣教育局人事科 64762548
永嘉縣教師進修學校 67267202
文成縣教師進修學校 67867636
泰順縣教育局人事科 67582580
洞頭縣教育局政工科 63482326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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