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和認定程序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加強對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根據教育部規定,我市將從2010年起教師資格認定進行網上申報。
一、認定范圍
申請人須嚴格根據規定,選擇戶籍所在地或任教學校(或工作單位),和人事檔案掛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人員,可向本市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戶籍或人事檔案均不在本市各縣(市、區)的人員須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的在校學生,申請教師資格必須按照《教師資格條例》、《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有關文件規定。可在其畢業前的最后一學期,經就讀學校批準,報名參加省統一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培訓和考試。經全省統考合格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二、網上報名
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一實行網上申報(不接受現場報名)。
正式報名時間: 2010年4月6日——4月12日截止。
三、報名方式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在網上報名、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點擊“網上申報”欄目,根據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申請人切記個人密碼,以備以后查詢使用)。
2、閱讀“申請人必讀”和“網上申報協議”(必須同意網上申報協議才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3、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申請人應根據各認定機構及其確認范圍,正確選擇相應的現場確認點。具體操作參照以下第四項“現場確認”詳細說明進行填報。
4、閱讀網報“注意事項”。
5、填報信息。按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按規定格式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過20kb,照片類型為.jpg格式)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6、提交信息。填寫完整個人信息并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注冊信息”按鈕,即注冊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統將自動生成報名號,申請人切記個人報名號,以備后續查詢使用)。
7、修改信息。網報結束之前,申請人可憑姓名、身份證號碼、登錄密碼等登錄網報系統修改或查看申請信息。修改信息后須點擊“修改”按鈕。
8、打印表格。申請人可在網上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用A3紙正反面打印)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請用A4紙打印)。
9、閱讀、打印“現場注意事項”。
10、退出系統。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防個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4月15日——4月17日結束。
報名時間教師資格認定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溫州市各縣(市、區)網報系統將于4月12日關閉。故提請申報人員注意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逾期恕不辦理。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和市局政治處人事代理的,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初中教師資格”、“高中教師資格”、“中職學校教師資格”、“中職指導師教師資格”人員。
選擇認定機構: 溫州市教育局。
選擇現場確認點: 溫州市教師教育院。
2、戶籍在鹿城區的社會人員和在職教師(或人事檔案在鹿城區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申請認定“高中教師資格”、“中職學校教師資格”、“中職學校指導師教師資格”的人員。
選擇認定機構: 溫州市教育局。
選擇現場確認點:溫州市教師教育院。
3、各縣(市、區)申請認定“高中教師資格”“中職學校教師資格”、“中職學校指導師教師資格”的人員。
選擇認定機構: 溫州市教育局。
選擇現場確認點:永嘉縣、文成縣教師進修學校,其它縣(市、區)選擇所在地教育局。
4、溫州大學2010年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高中教師資格”“中職學校教師資格”、“初中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學生。
選擇認定機構: 溫州市教育局。
選擇現場確認點:溫州大學就業工作處、分布各學科專業學院。
5、各縣(市、區)申請“初中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
選擇認定機構:所在地教育局。
選擇現場確認點:永嘉縣、文成縣教師進修學校,其它縣(市、區)選擇所在地教育局。
五、溫州市各縣(市、區)現場確認地點和咨詢電話
溫州市教師教育院 溫州市蒲中路155號(溫州市第二實驗中學內)聯系電話: 88135682
鹿城區教育局 溫州市紗帽河99號 聯系電話: 88262806
龍灣區教育局 龍灣區狀元鎮龍飛路4號 聯系電話: 86354420
甌海區教育局 甌海區將軍橋繁新路8號 聯系電話: 88514139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安陽新區安陽南路 聯系電話: 65807879
樂清市教育局 樂清市樂城鎮公安東路104號 聯系電話: 62523943
永嘉縣教師進修學校 永嘉縣上塘鎮下塘山 聯系電話: 67267202
平陽縣教育局 平陽縣昆陽鎮西坑路37號 聯系電話: 63721927
蒼南縣教育局 蒼南縣靈溪鎮公園路2-6號 聯系電話: 64762548
文成縣教師進修學校 文成縣大峃鎮章壟路 聯系電話: 67867636
泰順縣教育局 泰順縣羅陽鎮人民路27號 聯系電話: 67582580
洞頭縣教育局 洞頭縣北岙鎮縣前路12號 聯系電話: 63482326
溫州大學就業工作處 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 聯系電話: 86596079
六、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1、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
2、《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經教師資格認定合格后,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認定機構統一組織體檢。)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在鄉鎮、街道填寫并蓋公章);
8、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證件照(師范教育類)4張(非師范教育類)5張;
9、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提交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在學期間已修學教育學、心理學并取得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0、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提交《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有效期5年)。
11、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師的人員,還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12、非師范教育類考生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按照浙價費(2009)46號收費標準的通知,收取考試費為每人280元,(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提供學校的相關證明,并蓋單位公章免收考試費),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免收教師資格認定費。
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程序
(一)、教師資格認定準備工作
1、3月底發布文件、媒體宣傳、網絡信息。
2、召開全市各縣(市、區)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相關人員參加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會議。
(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日期
1、網上報名:4月6日——4月12日截止。
2、現場確認:4月15日——4月17日結束。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日期
1、召開各縣(市、區)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相關人員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考務會議。
2、溫州市各縣(市、區)筆試時間:5月8日(周六)上午9:00——11:00
3、溫州市高中、中職、中職指導師說課時間:5月22日——23日(周六、周日)
具體地址和安排:于5月20日請登錄溫州市教師教育院網站。網址:www.wzpx.cn
4、幼兒園、小學、初中說課,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另行安排時間與地址,詳見所在地教育局網站通知。
(四)、教師資格認定專家評審、網絡公示、體檢
1、專家評審工作6月底。(暫定)
2、高中、中職、中職指導師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經專家組評審后,(含師范教育類)網絡公示一周,請登錄溫州市教師教育院網站。(同上)
初中、小學、幼兒園測試合格者,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專家評審、網絡公示。
3、通過認定合格者均須參加在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具體安排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五)、發證日期
初定7月10前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八、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說明
為了提高和嚴格考察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我市教師資格認定考核方式為筆試和說課。
(一)、筆試形式為閉卷。全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筆試試卷分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高、中職、中職指導師共六個種類。
1、幼兒園、小學測試范圍為教育教學基本原理;教育教學的基本方法與原則;心理學的基本知識,系統掌握心理現象的一般規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規政策,運用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
2、初中、普高、中職、中職指導師試卷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教育教學公共知識,第二部分為學科專業知識,第一、第二部分各占50%。
第一部分教育學和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統掌握心理現象的一般規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規和政策,運用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
第二部分為申請認定的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于本學科專業相關聯的實踐內容;對本學科專業課標準和教學技能所掌握水平等。
(二)、說課。根據申請人的學科選定教學內容,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通過抽簽方式確定說課課題。并在封閉情況下,不借助參考資料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在指定的備課教室做好試講準備,時間為45分鐘,說課原則上15分鐘內。專業評議組成員,根據選課的測試項目及要求、測試指標及分值公平公正的作出評判。
九、結果查詢
申請人可適時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查看個人各個申請時段的狀態。申請狀態一般有6種,即“網報成功,等待現場確認”、“申請材料不全”、“已現場確認,等待資格審核”、“審核通過未編號”、“審核通過已編號”、和“認定未通過”等。其中,“審核通過未編號”、“審核通過已編號”比表示已通過教師資格認定。
溫州市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育辦公室
二0一0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