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0年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教體)局,襄樊學院,市直各學校(幼兒園): 根據(jù)《教師資格認定條例》、《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和省認定中心的有關安排,現(xiàn)就做好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各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及其有關政策,規(guī)范教師資格認定的受理工作,嚴格掌握認定條件,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認定。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權限,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受理范圍是全市高中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及市直學校初中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 二、網(wǎng)上報名及確認 1、網(wǎng)上報名時間: 春季時間為:4月25日—5月15日; 秋季時間為:10月1日—10月15日。 申報人員一律在網(wǎng)上報名,報名網(wǎng)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 春季時間為:5月4日—5月20日; 秋季時間為:10月16日—10月29日。 現(xiàn)場確認地點:襄樊市行政服務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各縣(市)區(qū)在職教師、社會人員、襄樊學院非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襄樊市行政服務中心市教育局窗口確認,襄樊學院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在襄樊學院教務處確認。 三、申請人員現(xiàn)場確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師范類考生報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5)思想品德鑒定表;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體檢合格證; (8)蓋有學校公章的大學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單。 (9)第二學歷為師范類的申請者須同時通過以下三項審驗:1、審驗申請人履歷,確認入學前是否為中小學或中等職業(yè)學校專任教師;2、查驗成人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時,是否參加了教育理論(或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3、查驗是否為14個師范專業(yè):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音樂學、歷史學、物理學、生物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體育教育、英語、美術學、數(shù)學與數(shù)學應用、化學、地理科學、公共事業(yè)管理(教育管理)。自學考試及研究生教育階段無師范教育專業(yè)。因此第二學歷為師范類的申請者在現(xiàn)場確認時應同時提供從教證明、蓋有學校公章的大學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單等證明材料。 2、非師范類考生現(xiàn)場確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5)思想品德鑒定表;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體檢合格證; (8)湖北省統(tǒng)考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檢表由申請人到襄樊教育局網(wǎng)站上下載,也可到襄樊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領取。 四、收費政策 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2007〕88號)精神,參加專業(yè)技能考試(以往稱面試、試講)的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需繳納考試報名費100元。需要參加專業(yè)技能考試的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包括: 1、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人員,申請教師資格者; 2、師范類成人教育畢業(yè)人員,申請教師資格者; 3、職后取得合格學歷,現(xiàn)在教學崗位上工作,申請高一層次教師資格者。 五、專業(yè)技能考試 市教育局將在報名結束后1個月內組織非師范類考生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專業(yè)技能考試和所有申報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專業(yè)技能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將根據(jù)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于考試前兩天通知到每位考生。 六、有關要求 (一)申報語文學科的人員和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普通話等級須達到二級甲等,申報其他學科的人員普通話等級須達到二級乙等; (二)城區(qū)(襄城區(qū)、樊城區(qū)、高新區(qū)、襄陽區(qū))申請人員須到市中心醫(yī)院體檢;其他縣(市)的申請人員須到該縣(市)人民醫(yī)院或同等級的醫(yī)院體檢,春季體檢日期為4月5日-4月30日;秋季體檢日期為10月1日-24日。 (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申請人員聯(lián)系電話”一欄必須填寫24小時開通的手機號碼,因手機不通而導致沒有參加專業(yè)技能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各縣(市)區(qū)教育(教體)局將屬于我局認定的教師資格申報材料初審后集中報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五)襄樊學院將屬于我局認定的教師資格申報材料初審后集中報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上報材料包括:1、申請人員的申報材料;2、2010年春季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花名冊及電子文本(面試與不面試人員分開打印,用Excel格式);申報人員的網(wǎng)絡版電子數(shù)據(jù)。 二O一O年四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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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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