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輔導:對現階段期貨市場手續費定價的思考(二)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1-07
對交易手續費的再認識
正確認識期貨市場交易手續費,首先應當明確期貨公司的金融中介企業性質和職能,然后在此基礎上探討期貨公司的收入構成,進而分析目前國內期貨交易手續費的內涵。
金融中介企業的性質與職能
現代金融中介機構就是從事金融合同和證券買賣活動的專業經濟部門。金融中介根據業務劃分,主要包括存款類中介(如商業銀行等)、契約儲蓄類中介(如保險公司等)和投資服務類金融中介。期貨公司和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以及投資基金等屬于第三類金融中介。
期貨公司作為金融中介,其職能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發揮經紀業務的通道職能,向投資者提供便捷和安全的服務;二是發揮投資咨詢和中介監督的職能;三是發揮規避各類實體經濟、金融市場風險和資產管理的服務職能等。
對應上述職能,期貨公司的主要業務范圍可以包含經紀、結算、場外交易、期權等產品的做市商、投資咨詢、資產管理、融資、自營等職能(前三種職能可以看作大的經紀業務類別)。理論上來說,期貨公司可以根據不同的業務范圍逐項收費。實際運作中,國際成熟市場的綜合經營類期貨公司的收入構成也與理論構成基本一致。
我國期貨市場交易手續費的內涵
目前,我國期貨公司的業務仍主要是經紀業務,期貨公司僅以經紀業務名義向投資者收取手續費。但實際上,期貨公司不僅為投資者提供純粹的經紀業務服務,即通道業務,還提供以結算和投資咨詢為主的綜合服務。
考慮到目前國內三家商品期貨交易所都沒有單獨收取結算費用,且無紙化結算的成本很低,因此,除去結算費用以外,國內期貨交易手續費實際上是包含了經紀業務服務費和投資咨詢服務費在內的綜合費用,而不是單一的經紀業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