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1、以上四個條文規定了我國基本的經濟體制和分配制度,十分重要;又加之這四個條文都先后經過了憲法修正案的修正,故成為司考的重點。注意不要混淆:作為社會主義社會基本原則的分配制度與我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分配制度的區別;國家對集體經濟和對個體、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政策的區別,它們各為6個字,但是是不同的6個字,前者是“鼓勵、指導和幫助”,后者是“鼓勵、支持和引導”。 2、第6條有以下幾層意思: (1)我國基本經濟制度: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2)分配制度:社會主義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這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一項基本原則;但在現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國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這里應區分作為社會主義基本原則的分配制度同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行的分配制度的差異。 3、對于第7條,考生應注意: (1)國有經濟與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同義語。 (2)國有經濟的地位: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 4、了解第8條第1、2款的規定,重點掌握第3款,國家對集體經濟的政策:鼓勵、指導和幫助。 5、重點掌握第11條: (1)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2)國家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是:鼓勵、支持和引導。 「例題」(2005年試卷一第58題) 根據200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下列有關國家對個體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實行的政策的文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國家通過行政管理,指導、幫助和監督個體經濟 B國家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 C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D國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答案]CD 重點法條 5 第九條 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 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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